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访问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评委会发布的年度评审 (材料受理) 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荐审核。单位访问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 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和申报和个人申报都可以,但是申报之后需要上传很多材料,会比现在线下提交资料申报渠道难度大一些,需要代理申报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联系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