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我高中同学的异校前男友。他们俩分手了,他没跟我们分手,走的很近。
14年国庆节结婚。媳妇本地,介绍认识,只觉两人气场不搭,我座在礼台的左边角落里,举着杯对着台上深情款款的两个人,说”这杯酒我喝了,明年要回来喝另一杯酒了“
15年国庆,两个人离婚。起因是某君婚前在公园九里买的一套房,女方和女方父母要某君在房本上加名,某君坚决不愿意,有些争吵,又分居两地,刚刚装修好的房子被前妻一通打砸。最后法院判离,自此落下帷幕。后来自己努力抓住机遇,考入人行编,收入也稳定。
21年某君又寻得一重庆妹子,未婚先育,某君小孩有幸参加父母的婚礼。妹子天性纯良,从娃出生以来,虽然是全职,但有幸是在带娃这件事上从没有在我们面前说过半句某君不是。举办婚礼后,某君力排众议出手公园九里的房产,跳在了雪崩之前。
22年又动心思想把孩子安顿到武汉来读书成长,22年国庆节专程回武汉,瞧中唐家墩某盘某户型,三天下定,只是想在股市里再割一点出来,一直在犹豫是否离场填首付。不幸的是国庆以后一片绿油油,到约定的首付之日已经割掉2个定金。我也一直后悔没有用套路让他在国庆的时候离场付首付。
23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开了4年的黑色A4L出手,又一次跑在了车市之前。出手后东风开始搅局,汽车市场整个风向开始转向。
我们的主观认为,第一套房的离场让它尝到了做决策的甜头,以致于在股市里加剧了他的盲目自信,对金融形势判断过于乐观,所以又在股市里被教训到了。正所谓福兮祸兮,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