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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招聘岗位
(一)消防战斗员(共30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共10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六)从事执勤战斗、通讯调度等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有车辆驾驶、汽车维修、水域救援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及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应聘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工资福利
一、工资薪酬
(一)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执勤战斗员月薪6000元起;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月均薪资约为6600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二)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工会福利;
(四)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200-2500元职务津贴;
(五)试用期结束后,可按40元/天享受消防救援执勤补贴,并结合实际任务情况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二、其它福利
(一)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四)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六)有需要入户武汉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消防救援职业工种指标相关规定,享受加分。
职业前景
一、设置站长、副站长、分队长、副分队长、小型站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工作时间、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消防救援站工作。
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模式灵活,可采取周休(每周轮休2天)、半月休(每半月轮休4天)、月休(每月轮休8天)和季休(每季度轮休20天)、半年休(每半年轮休30天)五种轮休模式。
报名电话:13871528109 张主管(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