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友情提示:救人请出示“打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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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市民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8月8日 中国广播网)

  诚然,证件的本意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便利、提高社会效率,但现如今,“疑难杂证”漫天飞舞,已经成了一种社会病,消耗着社会资源,也折腾着人们的生活———很多证件需要公民颇费周折,花不少钱不说还得来回周转于多个部门,搞得人心烦气躁、筋疲力尽。

  

  而一些证件本身又隐含着权利空间的被挤占。例如这打捞许可证,本来救人就是见义勇为者的一种权利,有无专业救人素养,并不对应着人家有无权利救人。换言之,看到人家落水,救不救是公民权利,倘使硬要人办个打捞证才准下水救人,明显就是无端限制和干涉了公民的这项权利

  

  当然,合理的或不合理的证件过多,对于公民来说很可能是“疑难杂证”,而对于办证部门来说则很可能是香饽饽。一方面,干什么都有个证,认证不认人,可以让相关管理部门省不少事儿,也可以省却不少麻烦和责任———出了事,责任多半在于持证方,要么你拿假证,要么你事情没做好,反正我是按照程序验证了。另一方面,办证更可以创造经济效益。国内这么多证件中,你要找几个不用交钱就可以办出来的证件还真是件大难事,要知道,有些部门那一大帮子人还就指望着办证费搞福利呢!

  

  就拿这打捞证来说,听说在当地办个打捞证得经过多年的训练,然后交上700元钱才有救生资格。这未免也太难为英雄了:只有事先花时间练技术并且往内搭不少钱,才有冒着牺牲的危险去救人的资格!这明显背离了鼓励见义勇为的社会语境。如此,我看郑州有关部门不妨来个逆向思维:谁想活,谁办证。如果你有被溺亡的可能,就来办个证吧!只要你落水时出示被打捞证,任何人都可以救你,大大增加你存活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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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ongluoyi 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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匍匐前进的胖子 大学一年级

胖子没有回帖许可证,怎么办?怎么办?会被天朝和谐么

CONLYCLOTH 大学四年级

凤凰卫视去年播过这种专题,就是荆州那块,有兴趣的可以去搜得看下,各种黑暗呐!

sbdjdy 禁止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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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我的天使 小学六年级

之前新闻里面也大了点 这年代 你说不清它是好是坏 唉

参考链接:http://800808000.taobao.com

不知道人 大学一年级
匍匐前进的胖子发表于 2011-8-14 09:54 胖子没有回帖许可证,怎么办?怎么办?会被天朝和谐么

河蟹是迟早的事

梦猫人 大学三年级

可笑 可悲 可叹

门前大桥下 大学一年级

要证是吧?立马把他踢下河,然后不准别人救他!看他还要不要证。

神马浮云0 初中一年级
xiongluoyi

就是嘛 什么世道。

神马浮云0 初中一年级
门前大桥下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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