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俺见过的ZV5财产解冻书,和大家分享下!
原告人是南昌的一名普通商人,于2012年4月向4月17日,原告人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南昌赣凯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煜天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在经过一番调查后,冻结了江西百强担保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站前路支行账号1502205041000000734的账户,9月,法院却不顾原告利益,在原告不知情更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该账户进行解冻,并出具一份民事裁定书,神奇的落款时间是2012年3月27日,可原告人提出诉讼的时间是在2012年4月,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的下达时间也是在5月21日,为什么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却在原告申请诉讼之前,而裁定解冻的民事裁定书的时间居然在冻结存款通知书之前,这其中微妙实在耐人寻味!有图有真相,各位看官慢慢往下看!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2年5月21日)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如此V5的解冻书,一定是未卜先知得来的!求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