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故人西辞黄鹤楼 大学一年级

本帖Z后由 故人西辞黄鹤楼 于 2013-4-16 01:52 编辑

点微博的链接居然显示错误,估计是被封了,言论的自由不应该这样剥夺。

其实你一直没有抓住问题的重点。你一直在为自己签字自责,但你如果不签字后果也许会让你更自责。

问题在于,为什么一个人生病会让一家人都受累?老大出国一趟就给非洲兄弟送去200亿人民币,公仆一年吃喝9000亿,而自己的百姓却连看病都看不起。言论都没有自由,报纸电台只能歌功颂德娱乐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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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1天空 初中一年级

医疗事故的确是适用倒置举证原则,你经济条件不好,就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看能不能成功,要是自己请律师,肯定是要付律师费的了。

天使的赝品 超级意粉

帮顶

朵朵宝贝2007 大学四年级

LZ我同情你!跟同济搞不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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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yty 高中一年级

医院不负责Z烦心的了,病患劳神伤财还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应该受到关注,支持楼主!

云开 博士一年级

这个你应该签的有输血知情同意书,医疗有风险。再者牵扯到输血的,都是由中心血站负责的,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在输血前确实没有丙肝的话,有什么问题还是要直接找血站。

公共码甲 大学二年级

曾经被同济误诊的飘过,还在我身上割了一刀,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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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听故事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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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illk 大学四年级

本帖Z后由 hmillk 于 2013-4-17 11:42 编辑

回复 0春暖花开0 的帖子

目前的表面证据看来确实Z大的可能是在同济输血或者血液透析的时候感染了丙肝,LZ只能诉诸法律途径,将医院和血站同时列为被告,要求医疗事故鉴定,至于举证,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由于患者处于弱势群体,搜集专业证据困难,以及对献血者隐私保护的问题,一般都是要求医院和血站方举证证明自己无责的。其实医院只用提供同期透析患者未感染,以及血站提供献血者无丙肝的证据即可,对他们来说操作并不复杂。

但是就算如此还是存在几个问题:1、患者有可能是从同济出院后感染丙肝;2、一直携带丙肝,处于潜伏期;3、输血前签署了输血知情同意书,上面应该明确指出了有感染的风险;4、就算献血者现在检测有丙肝,只要血站能提供当时对这份血样的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由于丙肝感染的具有潜伏期,这个感染也是在医疗意外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的,属于不可预知的感染,血站和医院一样没有责任

LZ利用舆论施压的做法以及排解不满情绪的心情可以理解,我也深感同情。除此之外,仅仅提出小小建议,也希望在LZ维权的道路上有些许帮助。LZ的事让我想起一起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例,Z终好像也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了一点钱,输血有风险,患者需谨慎!

richlq04 初中一年级

richlq04 初中一年级

帮不上啊 就帮你顶 让更多人看

lasketchup 硕士三年级

帮顶,同济太坑人了,天朝那些无能的部门也无作为...希望有良心的律师出现

遥望地球 硕士三年级

找报社,外地的,比如河南《大河报》(地位相当于楚天都市报)。

同济的患者很多是信阳地区的,抢郑州医院的生意。

所以《大河报》绝对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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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不止 大学二年级

帮顶!希望能快点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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