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鱼发表于 2015-1-27 08:53 收房的都是关系户,按规定现在还不能收房
不能向外说关系户的价格啊,买的人会吐血的
仁鱼发表于 2015-1-27 08:53 收房的都是关系户,按规定现在还不能收房
不能向外说关系户的价格啊,买的人会吐血的
还说想去那看的,地热泵好用吗?在别的小区体验的感觉就跟中央空调一样,不热不冷的风呼呼吹
谢谢啦!已加~
今天虎泉路被堵了,跟你们小区有关吗?
黑啊,3块的物管费高啊
95993814
是的~
郁闷死了~~~
开发商不诚信,zf渎职
路过。。。
之前关注过,地段不错,但小开发商,房屋质量,物业都没保障
有没有靠谱点的新房啊!
开发商老总朱宏彬至今不现身,不给业主说法!是个极不负责的人
顶~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东湖御院楼盘的业主。东湖御院楼盘(又名吴家湾·御院)开发商为湖北冶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为湖北美佳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望予以查处: 一、对于上百名已经缴纳定金和首付款的业主,拖延几个月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将涉及抵押被查封的房子卖给业主,将业主预定的房子抵押给他人。对于要求退房的业主,开发商应于一周内将全部款项退到业主账户。对于要求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业主,开发商应马上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并在正式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应为2014年12月30日。
二、按购房合同,本楼盘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交房。可是开发商至今没有交房,而且没有公布新的交房时间及违约金交付业主的方式。每半个月支付一次违约金到全部业主账户。
三、违反购房合同多处条款。
购房合同注明:“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含物业服务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但实际上,开发商将钥匙交给物业。物业表示,只要交物业费就可以交房拿到钥匙。此举属于违规交房,且将交纳物业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购房合同注明:“套内其他房间地面水泥砂浆糙面。”但实际上房间地面只是水泥预制板,几乎没有水泥砂浆,导致业主无法水电开槽。要求双倍赔偿。
购房合同注明:“有纱窗。”但实际上没有安装纱窗。要求重做至约定的标准。
四、2014年下半年,修改购房合同,变相收取燃气初装费(美其名曰开通费),违反武汉市文件规定。
五、要求公布已经通过的验收情况,未通过的验收意见。每周公布办理交房事宜进展情况,交房后办理两证进展情况。…………盼望ZF救助的东湖御院业主。
维权是硬道理!
支持维权!!!!!!!!!!!!!
好贵的价
延迟交房直接索赔。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