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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浅浅和笨笨 于 2015-6-28 16: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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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浅浅和笨笨 于 2015-6-28 16:43 编辑
合理。你是派遣形式,跟丙方是没有法律关系。这是一种借用的形式,比起什么临时工之类的用工形式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没有保障的。
那我申请仲裁直接跟派遣公司纠结
你准备申请什么仲裁条款呢?丙方公司并没有给你安排超过合约规范的工作内容,你的甲方公司也没有和你解约?
那就是我得自认倒霉
你可以跟甲方协调换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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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我很厌恶这种劳务派遣制度,劳动者的权益没有丝毫保障,而且维权复杂成本高!
你在找工作的时候,看清楚,如果是这种第三方的马上转身走人。
我可以告诉你,没发,认了离职吧,你不占理
唉……
唉,谁知道是这样
看公司吧
现在都是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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