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已经扯了好久了,现在终于有个比较公正的结果,楼主坚持得不容易啊。赞一个
这事已经扯了好久了,现在终于有个比较公正的结果,楼主坚持得不容易啊。赞一个
终于看到了 法律面前无强弱者之分,只看有无违反法律条文。自从看到楼主的贴,回家第一件事,把老婆的车钥匙收了。
为你的坚持点个赞 等事情了解了把全过程再开个帖子,特别是去市局伸诉那段
我也蛮讨厌闯红灯的人,身边有些朋友特别喜欢闯红灯,我晚上就算另外那边没车来我也不会闯红灯
期待楼主的Z终定责。
等了好久,楼主终于更新了。
这个事故对楼主来说也算是飞来的横祸,接下来看江岸大队是否会判定对方全责或主责
顶一个,现在开车的是弱势群体了
双生裟椤发表于 2015-5-22 23:16 弱势群体的提出者是武大教授。。。因为提出这个概念一炮而红步步高升走了。
不知道你所说的武大教授是不是这个??——
万鄂湘。。。主编:《社会弱者权利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定了黄老头主责
Z终定责: 行人黄老头承担主要责任
天地有正气,这个定责很对得起那人了
对,没有让他承担全部责任已经是同情弱势群体,讲人情了!
扯了那么多野棉花,发了那长得帖子想说明“行人是故意碰撞机动车”,终归还是失败了撒。
本来就是无中生有的事情,非要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有本事让交管局改判行人全责撒?
虾扯淡。
终于出了口恶气,就应该定行人全责。太不要脸了
市侩小人,看来你的脸还没有被打够! 我很高兴,因为,你总是说不准,马上法院要判了!希望继续打你的脸!
Z可悲的是一些主动维护旧秩序的屁民例如拍洋画等市侩小人,还说什么车子应该负更大的责任,还指责车主不该发帖子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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