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以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扣留了本人Z后一个月的工资,约5000。我到劳动稽查举报后,劳动稽查收集双方资料后转交仲裁委了,8月会开庭。但是我昨天去拿开庭通知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到时候开庭如果公司能提供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证据,那我就需要用工资抵扣公司的损失。我想问下,这种案件胜诉的概率大概是多少
离职后公司以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扣留了本人Z后一个月的工资,约5000。我到劳动稽查举报后,劳动稽查收集双方资料后转交仲裁委了,8月会开庭。但是我昨天去拿开庭通知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到时候开庭如果公司能提供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证据,那我就需要用工资抵扣公司的损失。我想问下,这种案件胜诉的概率大概是多少
你是不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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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说
这个其实是公司不想支付工资的借口,因为在我走提离职之前公司刚给过我一笔6000多的奖金让不要离职
5000块钱的事,值得买通员工做伪证吗,而且做伪证犯法,员工又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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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提成都属于奖金,而奖金正常情况下属于工资的一部分。离职只要是走的正常程序,公司应该支付所有的工资,特殊情况还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你可以想想你有没有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我看这并不是一个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劳动纠纷!
有正常离职手续,当时让我带新人带了一个月,中间一直在跟我的经理确认新人是否会了以及我的离职时间,我走的当天才把消息放出来要扣款。至于所谓的造成损失方面,就是公司被东风公司考核了,有部分奖金没拿到手,就说是造成损失全算在我头上了
公司能拿出证据,那就会扣除你的工资,但是扣除的标准是不得超过你工资标准的20%
我也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我就是想了解法官是如何界定证据是否有效的
我们公司是惯犯了,除非在工资结算上公司占便宜了,很少有能和公司和平解约的。他们哪在乎名声
我只想说zf部门的人都是混点不奏事的,楼主跟你分享一个真实事例,我2013年十一月在徐州新村上班做客服,后来快过年的时候公司老板不愿意发工资,是所有人的工资!然后我们就一起离职去劳动局告了,所有资料齐全,劳动局托到去年十月份才出强制执行的仲裁,然后就等法院那边强制执行,结果从去年十月份一直到现在,那个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就一直说已经冻结他公司的账户了,但是里面没有钱!呵呵,那个公司账户就只是一个空账户好吗,钱都是直接进老板私人的账户的,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确实是这样,我也拖了两个月。 不过我后来才知道市长热线很管用,只要是通过市长热线的,办起来要快很多,我已经看到过好几次他们在给市长热线回复专函。下次就不用去劳动局了,直接12345,劳动局会亲自给你打电话的
我也打过12345啊,电话里也是推脱,说这里不归他们管 要我去联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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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真的很糟。。。我一个朋友打12345之后,公司就联系她支付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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