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些年,汽车行业发展迅猛,激烈的竞争让4S店在服务质量上都有所改善,但是保养贵、维修难、服务态度差等老大难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并且各大4S店对汽车保养维修都拥有垄断地位,以一种“你不来我这保养,出了问题概不负责”的强硬态度“逼迫”车主只能在一家店保养维修。
而8月26日交通运输部的一则政务公告让汽车售后服务的迎来了春天。在使用了十年之后,交通部终于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做出修改。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提出十项修改意见。8月26日,该项规定正式发文生效。
而这项规定的新增的第一条就将矛头直指经销商强制消费者回店保养维修。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这就是说,消费者买到汽车后可以不用再回店保养维修也能享受汽车质量“三包”等权益,并且此权益现在还受到法律保护。
以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在国家层面上,汽车的售后维修也一直处于瓶颈阶段,处理起来难度相当大。但现在,我国汽车产业逐步走向成熟,消费者对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国家也有义务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证。而此规定的修改意见的颁布就是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强烈支持,4S店垄断体系即将被逐步打破,“指定维修”已经成为历史啦!
现在,此项规定的修改不仅会让汽车后市场的快修连锁在维修保养上更加优质便宜、像美容加装升级等服务内容也将迎来春天,不过要想得到更好更快发展,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之外,还要有地方政府的细则配合:宏观政策引导有资源、有资本的维修改装连锁加大投入力度,微观方面则放宽对维修改装加装企业的限制。
如此一来,如果4S店还不改革售后服务,那日子就更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