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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一起伤人事故全部处理过程,万幸轻微伤,也比较快速的处理完了,事后仍心有余悸。
1、开车在路上,如何小心都不为过。看到事故过程每个司机都会说分析原因造成的,甚至还会鄙视别人观察不仔细、反应慢、找死等。但扪心自问,行车在路上,我们真的自己事事都注意了吗?!经常提醒自己,无论开车多久,都应该以新手般的谨慎心态对待每一次出行!
2、行人、电动车、自行车,你们行走在马路上连不堪一击都太抬举了!机动车“怕”,交规无理由的保护都是因为你们和机动车比真的是太太太脆弱了!请你们不要把这些当做是自己“强势”的理由!与机动车的任何交锋你们付出都是可能无法承受的肉体痛苦和生命!请时刻本着都生命的敬畏重视安全
出行!
祝大家新的一年都能顺利平安!
上午9:00左右 Bang!
我妈一人开车,如图中所说,全程都没有看到自行车,实际上听到声音才刹车,此时自行车已经倒地,经过来自于后方公交车上目击者的描述和事后与被撞人交谈的推测和还原。
9:00-9:40叫救护车、报警、报保险
伤者不到30的小伙子,腿被自行车压着,能动有点痛,其他地方还好,在好心人(再次感谢这位好心人就是公交车上的目击者)的帮助下扶到路边,自己感觉骨头还好,但是还是很痛。
自行车两个轮子之间穿链条的那个地方变形能推不能骑,车身倒地有点擦到,其他基本完好。本车左前保险扛有一块小指甲盖大小的浅擦伤。
再次感叹下,在双方交通工具损伤很小的情况下,小伙子的腿当时是需要人扶才能慢慢走的,人真的是非常非常脆弱的!!
题外
好心人从直行等待红灯的公交车上到站下来,说是目睹了整个过程,自行车骑得很快超越一辆同样右转的机动车,然后想从我妈的车左侧超车到右侧没有成功被蹭到倒地。他到站下车后帮已经吓蒙了的我妈把伤者扶到路边,还给我妈留下了电话,因为他觉得自行车有一定责任,表示如果交警到了他可以作证整个过程。结果当然是然并卵非机动车的弱势被保护让责任划分根本没有任何商量余地。事情基本解决后我才听我妈说了这件事,赶紧给人家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决不能让好心人寒了心。
9:40-10:15送医院、扣车
救护车到,先将伤者送完医院。
交警到,扣车、行车证、驾照,车被开往相距1公里左右的交通大队事故车辆停车场(这过程中又发生了案中案,后面再说)
我接到电话到达,接上我妈一起去医院。
题外
1、交警态度挺好,我妈此时才有点缓过神来来。初步看来伤者不严重。JC指点我妈妈赶紧去医院,如果没什么大事带上伤者到交通大队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就可以早点放车,快的话一两个小时就能搞定。
2、现场没有来得及拍任何一张照片,伤者隐约表示了自己骑车不太小心,JC也没有了解事故过程,救护车走后等扣车司机来的过程说到定责,JC说:我的姐姐哟(原话),他是自行车你是机动车,他是弱者你是强者,不管他在马路中间还是栏杆旁边,你都是全责。
10:30伤者就医
到达医院时伤者片子已经拍了,没有骨折,腿肿了,有积水。诊断为组织挫伤,休假3天,打针3天。医药费300+,并把伤者刚垫付的挂号、拍片等300+给他。
此时伤者好像恢复了一些,可以自己慢慢一瘸一拐走动,但是医生说疼痛可能晚些反而会加重。
11:00-11:40协议、提车、狗血案中案
非常感谢伤者,听说下午要接老人出院,愿意先去交通大队协议后让我们早点把车提出来再回来打针。
协议。双方在比较和谐的气氛下达成除医药费外1000元营养、误工、交通等赔偿(期间咨询过PA保险,简单赔偿休假3天1000元的赔偿,休假一周以上2000元赔偿,时间更久金额更多就其他证明文件证明赔偿金额)。
写协议、给钱、写收条、定责书、放车。
案中案。在JC从案发地开到事故停车场过程中与另一车称为B发生擦碰,我车和B都停在事故停车场,B车驾驶员和开车JC一起在事故处理办公室等我们,B车全责通知了保险。这是另外一个案子,当时我和我妈妈的精力压根没放在这件事上,事后再细想这件事也有些可以琢磨的。
题外
整个过程我们和伤者基本还是很和谐的。首先不管事故起因是何,造成对方受伤,受到了痛苦,心里还是很愧疚的,即使保险不能全部赔付,在金钱上补偿伤者也是应该的,法律法规保护弱者也是有道理人性化的。另外伤者也很好,没有在赔偿金额上纠结,也很配合我们先去放车才去医院打针。
小毛超人
大学四年级
11:40-12:10提车、两起案件定损
两起案件三拨人都去了事故停车场,我们的PA保险和B车的保险也到了现场,还有开我们车的警察也在现场一同办理提车。现场处理的是两起案件,分开来说。
伤人案件,参与人:我、伤者、PA保险。此事件车损有我们车和自行车。我们的车去4S店联系店里的定损员。自行车需要提供修车发票、修理清单、更换零件前后对比照片。自行车是DAHON接近5000买的,看到车的时候我就感觉修车不便宜,果然后来因为修车店没有发票、修车金额有点高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案中案,人物:我妈、开车警察、B车保险、B车驾驶员及老婆孩子(目测45+、45+、25+)。因为我们的注意力都不在这件事情上,看了估计就是油漆对方如果随便给几百早点完事算了。B车驾驶员的小孩一直在叫嚣说一点事情搞到这里来等半天,我们都不懂处理流程,本来蛮简单的事情搞半天,自己家里几辆车弄的气氛就不太好了。Z后为了谁垫钱修车没谈拢。
12:00我妈开车车跟B车一起去4S店定损修车。我带伤者去医院打针修自行车。
12:30-16:00我和妈妈分头收尾两件事情
伤人案件。伤者要求先去修自行车,找了家专卖店去了没有发票、修车金额有点高、要更换的零配件也没有又跟车损保险几番交涉,细节略过,必然要等到明年再看如何解决。然后简单吃了盒饭去医院打针再把伤者送回家。事件告一段落。
案中案。4S点定损1200,B车驾驶员跟4S店店员一顿撕(确实有点黑)。Z后给钱4S店,4S店当天无法修车,妈妈开车去接姥姥,改天再约着修车。事件告一段落。
17:00到家整理保险材料
此次事故PA保险分为人伤和车损两头,分别是不同人处理。
人伤所需材料。病例、门诊发票、交通事故定责书、双方协议、收条。
车损。和一般车损事故一样,前面交代过,还没有完全解决。
赔付整体金额不大,人伤、车损都完毕后只需要提交材料的照片可以快速到账。
后记
1、伤势不重不论对伤者还是对我们都是不幸中的万万万万幸。
2、三不一没有实际操作真的不太可行,只能说如果金额很大垫付不要太多。
3、能和对方和解是快速提车的关键,如果伤势重或者谈不拢估计只能等15天到期提车了。
4、生命真的太脆弱,整件事情我们保险应该都能赔付,只是赔进去时间和明年保费上调。但是伤者是真真正正受了罪,拿了1000块赔偿,可是谁愿意用1000块去受一场苦呢。非机动车和行人们,哪怕现在有些机动车很嚣张,躲一躲也是为了自己,更不要仗着法律法规的保护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了。
小毛超人
大学四年级
关于案中案
这个案中案我和妈妈都没啥心思,当天事情处理完了回家一合计也有些可以琢磨的地方,B车虽然态度不好,但是运气也不咋的导致这简单事情处理的有点麻烦。
1、事故发生地点在哪里。扣车地和事故停车场直线顺向距离1公里,事故发生地警察一直没说,应该不在这一段,那我们的车被开去了哪里?
PS:在我接到妈妈电话赶往事故地时看到同车型的车掉头往停车场反方向开去,但是相距大约5米没看清车牌,所以我一直以为事故停车场和交通大队在不同的方向。然后就看到了我妈妈就没再想这个事情了。后来算时间我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我们的车。
在事故处理办公室警察说让到停车场提车,说停车场就在大队旁边,我表示疑惑早上看到车子往反方向开去,警察马上说我肯定看错了,只是同车型,当时也没细想。
2、倒霉的B车必须全责,没法私了,还去了事故停车场一起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来的我们。其实事故的过程警察当时跟我说我压根没用心思听,只是一起简单擦碰,不幸遇到的警察开着扣押的车可能还是在不应该出现的地点。
3、警察态度全程奇好,没收我们停车费,反而收了B车停车费。
另外在这次简单车损事故对于无责方谁垫付修车费用一直是我很疑惑的问题。
前提:现在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是快速处理,小金额的根本不需要双方的发票就直接给钱自己的客户,所以全责方可以很顺利很快的拿到两方修车的钱,剩下来无责方垫钱修车后再找全责方要修车费。
案中案的争论就在于我们希望对方垫付一些修车费用,金额都还没说出来B车就喊得不晓得几大声音。
这个问题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各执一词,我无责方莫名被你撞了,垫钱修车不说,你的保险公司只把你当客户,钱打给你了我岂不是还要求着你,就着你的时间你的心情,拿到钱恐怕还得说声谢谢。
B车也喊得好大声音说我们修车保险公司会给,事故单上有电话身份证号又不会跑,绝对不可能先拿钱出来。
虽说全责方在道义上先垫钱修车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此时车辆没有定损,金额也不确定,而保险公司的流程也不对全责方是否给钱无责方有任何约束,真是很容易引起争议。
关于保险,我是这么理解的,车损这类事故应该是责任方先负起责任,该赔的就赔,赔偿完了之后保险公司再根据合同赔偿给自己的客户,这其实是两件事情。所以双方事故保险公司只管自己的客户根本不管对方的。但是现在的情景好像成了有什么事直接找我的保险公司去,保险公司只认自己的客户,无责方在这类事故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