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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 近距离看美国之《我也有一个梦想》(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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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得意还没有读书的帖子,借贵版一隅发帖,希望喜欢读书的朋友们闲暇时看看。

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介绍美国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以通俗翔实的笔法让中国读者见识到了“如彗星划过夜空”的景色。由于手上只有《我也有一个梦想》一书,手打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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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jeric 小学五年级

本帖Z后由 whjeric 于 2011-3-6 02:55 编辑

卢兄:你好!

谢谢你寄来的漂亮贺卡。你的贺卡上除了春节的新春祝贺,还附上了这么一句,让我在写完那些介绍去年美国大选的信之后,别忘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把介绍美国的信给你写下去。你说,等候和阅读这些信,成了你生活中的一个小小乐趣。我也希望能够不使你失望。

我想,在美国,相对于过去的1996年来说,1997年应该将是比较平静的一年。总统大选的结果一经确定,整个美国就像风暴过去之后的海洋,水手们各就各位。喧闹和紧张都一扫而光。这当然也是这个国家全民直选的特点之一。既然每一滴海水所聚成的浪花,都对“载舟覆舟”的选择起着如此关键的作用,那么,一场大选,竞选双方当然都要竭力去激起每一滴水花。这是十分自然的。

同样,此后的迅速归于风平浪静也是自然的。政治家们在大选中尽量去影响每一个选民的这种努力,产生的Z直接副产品之一,就是增加了这个国家的政治透明度和公开化。老百姓们作出了他们的选择之后,政治家的忍住就是好好就职干活了。不论上上选不上的,都回争取在此后的几年里,给选民们留下个好印象,以利下一次的竞选。暗中拉帮结派,扩张个人势力,给对手安套子、下绊子之类的小动作,在一个政治透明度很高的社会,就不再是政治家们的必修课。如果偶有哪一个政客想在这方面小试身手,以获取额外的利益,反而很难逃过如尼克松那样被罚出局的结果。

所以,美国自开国以来,两百多年几十次大选过来了,人们已经完全习惯于这样周期性的全民参与的政治运作。大选开幕就看戏,也品头论足,一起选出Z佳明星。大幕一落,生活照常。虽然如我在去年的信中提到,克林顿总统在今年连任之后,还留下了在大选中是否非法募款,以及他本人面临性骚扰民事诉讼等一系列的未决悬案。但是,经历了尼克松“水门事件”的操作之后,一切有关的监督调查机构的运作已经完全成熟。美国的老百姓知道,整个调查将立即公开地在立法司法两个分支循序而进,自然会有结论出来。因此,这并不影响大选之后1997年的美国,像以往的历次总统就任一样,整个社会也会很快地回复宁静。

也许你会问:那么,在这个预计将是平静的一年里,我将以什么主题作为向你介绍美国的切入点呢?我想试试你已经多次问及的美国种族问题。

种族问题可以说是美国几个Z大的问题之一。我当然也知道你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但是,尽管我在以前的信中谈到过一些,基本上却还是避免触及这个话题的。它的复杂性使它成为一个十分“艰难”的话题。促使我去正视它,重要原因之一显然是它的“不可回避性”。如果我要向你介绍美国,就不可能躲避这个话题。再者,虽然去年我给你的信着重于介绍美国的大选,但是同时,一场“是否应该取消平权法案”的讨论正在美国热烈进行,其核心就是种族问题。这场讨论的重要性可以说一点不比“总统大选”来得逊色。可是,使我对种族问题真正产生一种切入剥离的冲动,这还是必须从我们的赛凡那之行讲起。

去年的美国除了大选之外,其实还有一场“百年奥运”在哪里凑热闹。可是,在去年给你些的那些信里,我几乎都没有提到它。因为除了奥运会的举办城市,美国人对奥运的兴趣并不太大,对美国人的生活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奥运会确实给佐治亚这个一向安静的南方州带来了许多外来游客。也给亚特兰大市打了一针强心剂。使得这个城市的许多人,也一度误以为它真的就像自己提出的口号一样,立马就可以因为这场奥运会而变得“国际化”了。

诚然,相对于世界上的许多其他国家,美国的大城市由于其大量的流动移民人口,都可以算得上足够的“国际化”。这使得一些短期出访美国的游客很难察觉出这些城市和地区之间的本质差异。然而,美国人自己知道,期间实际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即使在交通如此发达、信息传递如此快捷的当今美国,如果你深入下去,还是会发现,北方是北方,南方是南方。

这场亚特拉大奥运会对于我们去年的生活却是有影响的。安静地在相见这句多年的我们,第一次成为好几拨来访者的业余导游。尽管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奔着“奥运”而来,但正是由于这个“百年奥运”,使得奥运会的举办地成了必游之处。以至于我们在短短一年之内,第一次集中收拾起如此之多的闲情逸致,悠悠地游荡在美国南方的大城小镇。踩着已经被岁月磨得光滑的石块街路,听着年老的黑人街头音乐家信手吹奏动人的爵士乐。

1996年的Z后一天,我们又一次带着到访的朋友来到塞凡那。这是我们在这一年中,第五次来到这个南方的港口小城了。这次的来访者,是我们已经一别九年不见的老朋友,一对澳大利亚建筑师。

他们早早地就把塞凡那这个小城排入他们的行程,他们点名要来这里,是因为远在澳大利亚时,他们就听说了这个美国南方的历史小城。这个小城出名的原因之一,正在于它是美国南北战争中佐治亚州少有的“幸存者”,没有被战火所焚毁。因此,在历史短暂的美国,它就显得非常宝贵。这里的建筑很有特色,你几乎可以一遍遍地在那些住宅、庭院、墓地、教堂里,独处美国南方的历史来。

在塞凡那的城郊还有一个普拉斯基城堡。在这一年里,是我们第三次造访这个城堡了。不知为什么,我还想再去看一眼那个土红色的战争建筑,还想再一次跨过它的护城河,在它的厚实的护城墙上站一站。尽管这里大大小小的城堡遗址很多,但是,普拉斯基城堡的规模较大。一般情况,游人很少绕到它的后面去,我们每次去,却都要到护城河外的外墙去走一圈,在美国以解放奴隶著称的南北战争中,无数炮弹轰塌了它的一个角落,至今墙上弹迹累累。

此后,我们又来到塞凡那河的河边,河边的这条小街是Z有历史感的。不知哪年铺下的石块街面凹凸不平,窄窄的小街一面是一些传统小店,一面就是河堤了。Z意外的是这条古旧的小街正中,还铺了两条铁轨,看上去像是旧码头已经废弃了的老火车道。可是,随着一声汽笛,居然真的缓缓地驶进来一辆火车,把整条街塞得满满的。原来这条联系着沧桑岁月的港口运输线多少年来一直没有停止使用。

河堤下,塞凡那河水在静静地流。这个如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中国集装箱船的南方大港,当年不仅是南方进口奴隶的一个重要港口,而且也是美国记载中的Z后一批黑人奴隶上岸的地方。而此后塞凡那的沦陷,又意味着佐治亚这个南方Z顽固的蓄奴州的被攻克。这在结束奴隶制的过程中,也有着它象征性的意义。

就在这1996年的Z后一天,我们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又一次来到这里。水波是金色的,就连平日黝黑的街石,也被抹上了一层金红的光泽。这里的一切我们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不再像以前两次来这里,需要寻找拍照的Z佳角度。我们让客人们自己随意参观,我们所需要的,只是站在两个公元年度的交接点,站在历史风云已经远去的南方静寂里,去感受一些什么。这时,我想,我真是应该给你写写美国历史上的南方和北方,写写它们围绕着种族问题所发生的冲突战乱,甚至至今未了的种族恩怨了。

然而,你也一定注意到,尽管我有了触动这个话题的冲动,但是,这个题目的复杂性河难度却丝毫也没有降低。种族问题,这是在北美大陆几百年来,无数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社会学家、学者等等各类仁人志士试图去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似乎谁也没有什么药到病除的良方。不仅如此,人们发现似乎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移民的增加、现代各种观念的迅速变化,种族问题的头绪也变得越来越多,线头线尾好像都要摸不清了。这种一塘浑水的状态使得所有触及这个问题的人,都多少感到沮丧。有些人甚至因此而变得不再有信心。

可是,我想,给你写信谈这些问题,我可以比较放松,没有什么太大的心理负担,因为你对我们很了解。你知道我只是这里生活着的无数普通移民中的一个,至今为止,谋生问题始终还是我们必须关心的首要问题。所以,你并不会期待我们发出专家学者般鞭辟入里的分析,或者高瞻远瞩的宏论,你希望看到的,只是我们在美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一员,所感受到的一些体验,是作为一个新移民所可能持有的敏感目光,所观察到的不同的角度。如果问题是复杂的,那么我想,我只要使你了解它复杂在什么地方,就算达到目的了。

(to be continued)

_眼紫. 高中三年级

一看书就打瞌睡的 飘过

whjeric 小学五年级

呵呵

若晞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whjeric 小学五年级

本帖Z后由 whjeric 于 2011-3-6 03:16 编辑

(接上)

美国的种族问题确实是复杂的,也完全可能是表现激烈的。五年前的洛杉矶暴乱可以说就是一个缩影。我们来到这里不久,就和所有的美国人一起,受到了这场美国25年来Z大的暴力事件的冲击。

这一场被比作是“地震”的美国大都市暴乱,起因却是一个看上去似乎是微不足道的酗酒超速驾车事件。

这样的交通事件,不要说是在美国,就是在洛杉矶这样的大都市,一年都不知要发生多少起。所以,1991年3月3日,当四名洛杉矶JC局的白人JC,在210号公路发现一辆超速车,随即按常规拉亮警灯尾随上去的时候,他们一定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自己,以及被追逐的超速驾车者,那个名叫罗德尼·金的黑人青年,都从此一脚踏进了一个历史的陷阱。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的名字都将永远与一场震惊世界的都市大暴乱联在一起,写进美国历史的教科书。

那已经是午夜以后了。一辆车偶然经过这条210号公路。驾车人发现,在黑漆漆的公路边,强烈的车灯前,有四名白人JC正在殴打一名黑人。这名过路人并不是一个新闻记者,鬼使神差一般,他想到操起车上恰好携带的摄像机,对准了他所看到的景象。

于是,这短短83秒的录像,此后不仅成为美国Z轰动的新闻录像之一,而且多次出现在全世界的电视机屏幕上,直到六年以后的今天,我们仍然时不时地在电视里看到这段录像,我们相信,在今后的许许多多年里,这段录像还将经常出现在美国的各种电视专题节目里,比如说,讨论司法公正的,讨论JC权限的,等等。当然更多的,就是出现在讨论种族问题的电视节目上。

事实上,洛杉矶暴乱的发生,已经是上述事件发生的整整一年以后,在这一年里,美国人就是不断地在电视中重复看到这段录像,并且在等候,他们在等什么呢?殴打事件发生后,四名白人JC很快以攻击罪这样一个刑事罪被起诉,在地方法庭受到审判。人们在等待,就是这场审判的结果。

接下来的事情,你在中国也立即从电视里看到了报导,1992年4月29日下午,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团宣布了他们所得出的四名JC被告“罪名不成立”的结论,就在当天晚上,洛杉矶发生暴乱,持续了几十个小时,同时,在美国南方的亚特兰大市,就是96年奥运会的举办地,也随后发生了规模较小的类似骚乱,但是影响要小得多。

洛杉矶暴动的规模,相信你即使远在大洋彼岸,也一定留下了深刻印象,记得当时你和我们在中国的其他亲友,都曾来信对我们的安全表示关切,可见在某种意义上,今天的世界各地已经大大地缩短了距离,在这里,我想再强调几个简单的数字,以证实你当时在中国的电视新闻里看到的一切,确实所见不虚。

在这场短短几十小时的洛杉矶暴乱中,死亡人数超过50名,受伤人数超过2000名,超过1000幢大小建筑物被焚毁,经济损失在十亿美元左右。

我想,你一定早已作出逻辑非常清楚的判断,那就是,白人JC出于种族歧视借机殴打黑人,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员又无视录像所反应的JC犯罪事实,蓄意偏袒白人JC,宣布他们罪名不成立,于是,忍无可忍的黑人群众奋起反抗,因此,洛杉矶暴动清楚地反应了以白人和黑人为主要矛盾的美国社会种族对抗的现状,我只能说,你的判断只在局部意义上是正确的。

你得到的信息是简要的,推论也就会显得格外清楚,但是,就像世界上发生的很多事情一样,当事实被简单化以后,看似清晰的结论,有时反而会模糊事件的真实面貌,甚至也会曲解事件所折射的意义和教训。在1995年,我第一次提笔给你写这些介绍美国的信时,曾经简略地提到过这次洛杉矶暴乱,也提到过它并不那么简单,不是人们远远扫一眼就能够轻易得出结论的,它涉及到美国社会各个层面的各类问题,而种族问题又是无法剥离地和其它问题死死缠在一起。

让我们再回到这个事件的起点,回到1991年在洛杉矶210号公路上所发生的这个案件,看看在此后一年多的调查审理中,那个由10名白人,一名亚裔,一名拉丁裔组成的陪审团,究竟根据什么样的辩方证据,在看了几十遍作为检方证据的录像带之后,会依然得出“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还是,根据推论,他们这十二个人只是简单的“种族主义者”?

陪审员们看到的事实是这样的。在案发的午夜,当四名JC发现那辆超速车的时候,它的速度是每小时一百英里(相当于时速一百六十公里)。在1991年,全美过的Z高公路限速是六十五英里。在美国,超速开车的情况应该说还是相当普遍的,同时JC对超速的管制也相当严格。但是,即使是经常怀着侥幸心理开快车的人,也会承认,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是相当离谱的。

人们常常说,美国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在Z近的一次民意测验中,绝大多数美国人表示,现在他们的生活远比过去显得不安全,这也正是我们在这里的感觉。而这个不安全感,大家基本上首先指的是公路行车的交通流量大和速度快所带来的危险。

有关行车我再给你举一个例子。我刚到美国的时候,比我早来几年的朋友给我的第一个电话里,就有这样的忠告:第一,尽早学会开车;第二,当教你开车的人没有坐在一旁监督时,无论如何不要自己开出去练习驾驶。他还补了一句,否则,出了事你有可能被指控犯了谋杀罪。第一条很好理解,第二条是怎么回事呢?当时我很摸不着头脑。

后来我才知道:美国的法律规定,持有见习驾驶执照的人,尚处于学习阶段。为了行车安全,必须在持有一年以上正式驾驶执照者的同车监督下,才能出门联系开车。否则,万一出了车祸,造成人员伤亡的话,犯规者就必须面临谋杀罪的起诉,可是,为什么是谋杀罪呢?谋杀罪在这里是一个法律定义,和我们的通俗理解有一些差异。美国的法律认定,如果你明知自己的某一个动作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险,你仍然违法去做了,那么一旦意外发生,你所承担的后果就是在“谋杀罪”的法律范畴之内。根据同样的道理,酗酒开车造成伤亡的话,面临的也是谋杀罪。

之所以向你提到这些“题外话”,主要是让你对这里的“酗酒后大幅度超速行车”的概念有一些了解。然而,罗德尼·金的案件还不止是这样一个危险的违章驾车事件。

当时,JC用测速器测到了一百英里的超速行车之后,当然还不知道他是酒后驾车,他们只是按常规打出警灯就尾随上去。在这里,任何人看到自己后面有警灯闪亮,都知道必须向慢车道方向换车道,给警车让路。如果发现警车随你一起换车道,继续在闪灯,那就说明他是冲着你来的,必须立即让到路边停车。这是美国生活中“行”这一部分的生活常识。停下来,也就是一个交通犯规处理的问题,不停甚至企图逃跑拒捕,被抓到之后罪名就大了。再说,警车都是好车,又有法律所赋予的抓逃犯的超速权利,事实上也很难逃得掉。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绝不会作出“逃”的选择。

那么是不是还有人逃呢?还是有的。这种情况的绝大多数是一些不能与JC“照面”的人。比如,他是通缉犯,又比如,他是有案在身,吃不准JC是否已经掌握了他的情况。因为警车里都有电脑,JC截下违章车辆之后,首先是索取驾驶执照,把执照的号码输入电脑系统,查一查案底。然而,即使是一些害怕查案底的人,也不是都选择“逃”。因为脑子稍微清楚一些,就知道还有个“逃不掉”的问题,“逃”而“逃不掉”,岂不是徒然罪加一等。所以真正下决心逃的,一般都是重罪在身的亡命之徒,或者是脑子不清楚的不顾后果的家伙。

更何况,在JC的追赶下飙车夺路而逃,不论逃的,追的,还是在同一路段的其它车辆,都有极大的生命危险。可想而知,这时已经不仅仅是车速快的问题,任何交通规则都会被弃之不顾。我们的朋友卡琳就曾经在通往机场的公路上,遇到过一次逆车流方向的警匪飞车追捕。此后一提起来总是后怕不已,总觉得捡了一条命。

偏偏在那个午夜,不知是不是酒精在起作用,罗德尼·金选择了逃。他本来已经是一百英里的车速,再一逃,更是望尘莫及,时速一度达到一百一十五英里。就是这一逃,不仅改变了违规驾车的性质,也使得四名JC的神经被强烈刺激起来,完全处于一级战备状态。按照经验,他们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非常危险的情况,这个危险,除了超速追赶可能遭遇的车祸之外,还包括前面很可能是一个持枪的亡命徒一类。然而,逃的人可以有“逃”和“不逃”的考虑,JC的工作职责却使他们没有“追”还是“不追”的选择。他们也就从毫无准备提升到一级战备,突然神经高度紧张地拉响警报高速追上去了。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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