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里搞了这么久,一直觉得哪里不对,难道道德帝和法律帝注定是矛盾的吗?今天突然茅塞顿开,有点想明白了呢:
交通法规规定,违章变道扣3分,罚两百,而不是扣6分、12分,也不是吊销驾照、终生禁驾,更不是死刑!
如果不管违法程度,把所有违法都判为死刑,那么世界上肯定就没有打架斗殴的了,肯定一出事就是杀人,因为杀人和打架斗殴的结果一样,都是死刑!所以朗逸车主违法不对,但罪不至死!
朗逸的行为属于故意违反交通法规,但他的违法行为只是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几率,而他并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反观唐的性质就不一样了,他虽然没有故意违反交通法规,但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属于故意违反刑法了!
制定交通法规就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故意违法就意味着故意增加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但不一定会造成交通事故,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就直接跳过了交通法规,而上升到了刑事责任!
所以,我们不支持违反交通法规,更不能支持故意撞人而违反刑法的行为!
所以处处皆有规矩,不要以为自己交通法研究的很透彻就可以肆意妄为地开车了,文明礼让终究是需要提倡的,之前讨论那么多道德帝、法律帝的问题,这样看来道德和法律似乎没那么矛盾,很多事表面看来是违背了道德,实际上还是触犯了法律,只要证据确凿,终究会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