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3日,这天临近315还有二天的时间。
为什么楼主要特意强调315呢,先交待一下楼主的工作背景:楼主在XX公司专门处理售后事件,小到芝麻绿豆,大到什么违法广告法走司法流程投诉...
由于工作关系,楼主也算是维权意识较强的,但对相关消法并不是很熟悉,只是从法务问同事那偶有了解;
这天和老公去后湖家乐福买木瓜,水果展架上价格4.98/500g
但是Z后结账时打出的价格就变成了7.80/500g
结账后发现价格有问题,楼主就和老公跑到服务台去。当时楼主也没有多想,本来木瓜买了就准备要吃要用的,你把差价给我,不浪费大家时间就OK了!!!!
但是故事转折就发生在服务台的一位MM身上
这位MM直接来一句:“退不退”
楼主非常委婉的问了一句:“还有没有其它方式”
MM:“没有,要退我就叫楼上的人下来处理”
楼主瞬即受到一伤点伤害,肿么会有这么牛B的企业~~~~~!!!!老娘根你杠上了,就是不退。
更更更奇葩的是,楼主拿出小票,对面宣传强上的“退补5倍差价“拍照,这时售后服务台的MM一点危机意识仍没有,就这样放任楼主走了,期间楼主还找她要了一张停车卷!
3.13日当天,星期日,12315消协电话打不通。
3.13日当天,星期日,12345市长热线已记录投诉。
一般现在很多知名企业特别重视微博投诉,因为蝴蝶效应,大一点的企业对微博都有“舆情监测”,带图负面消息一出,转发量到5个左右就会有企业小编来私信处理。
但是家乐福就是大大企业了,不在乎咱们中国微博转发的力量(PS:虽然楼主没有号招)
3.14日事发第二天,楼主再次拨打12315,但12315话务人员告知这不在他们受理范围。。。。。纳尼!!!!!
肿么可能不在受理范围,12315不就是维护我们小市民的权利、保护消费者的嘛!!!!!
不好意思,消协的MM告知我,这个你要打12358物价局投诉。
楼主有一特牛逼的同事,之前是公务员,一直在政务中心上班。当天同事为楼主再一打拨打12315进行投诉,并且那种专业术语让12315的MM都招架不住,直接转到后台高级主管,只能说知识改变命运,从高级主管这里得到了一条非常非常有利的消息,就是新消保55条。虽然我同事之前在政务中心上班,但是对消保的认知还停留在2013年以前的旧消保。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接着继续12345催单以及12358投诉。
3月15日 第三天,江岸区工商局来电,建议我和超市时行协商处理。
3月15日 第三天,家乐福超市服务人叫来电,和楼主协商,先扒拉扒拉道歉,然后告知楼主会按他们承诺的差价5倍赔偿!
差价5倍赔偿,楼主算一算大概也就几十块钱吧,不要怪楼主俗气,当楼主了解了新消保以后肯定想得到更高的赔偿。另外楼主也想翻身农民把歌唱,终于自己也可以光明正大、扬眉吐气来找商家理论了,天天上班已被虐成狗!Z后这次谈话黄了,家乐福这边一直表示是刚刚新来的员工(做错事的都是临时工,我懂),对标价不清楚造成这个情况。不存在价格欺诈。但楼主表示价格欺诈是肯定的,而且不止只对楼主一个人形成价格欺诈,对所有用户都存在欺诈行为。
3月16日 第四天,12358江岸区物价局来电,让楼主把举证照片以邮件等式上传。(昨天楼主妈妈住院手术,照片就同事代为发送)
3月17日 今天 楼主在医院照片老妈一天一晚上没有睡觉,怎么精神状态特别不好。这是家乐福员工再交来电,楼主刚刚开始还是表示以“新消保55条”,这时家乐福员工表示大意为:如果赔偿楼主500元就表示承认他们自己有“欺诈”,所以不可能以”新消保55条“来,Z后给出方式是赔偿是差价5倍然后再+90元凑200元赔偿。由于楼主一晚上没有睡真没有精力再较真了,告诉他们下午打电话了,我考虑下。 挂机后和同事商量了,觉得这个处理可以,但是希望退一赔200,能把木瓜价格一起退了。(讨价还价心理作祟)其实这个时候江岸区物价局还没有正式介入,一直都是工商部门在起协调作用。
今天下午1点家乐福来电,Z后楼主讨价要求没有满足... ...
好吧,本来以为就此结局,结果在维权道路上渐行渐远,哈哈哈哈哈
刚刚江岸区工商局在得知我和家乐福谈蹦了以后,打电话让我明天去一趟所里,并且把家乐福的人员也一起请过去再当面协商。刚刚从电话中咨询工商局人员,我这起投诉是不是从市长热线转过来的,得到明天答复,并且工商人员告知我。明天这个案件就要结案了,如果明天协商不好,就按违法事件再进行立案处理。
今天先更新到这里,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