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我经历了买房、退房、维权、诉讼、强制执行、破产申报债权等一系列过程,总结如下:
一.买房前尽量收集该楼盘和开发商的资料,实力差和资历差的就别考虑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二.认筹或付定金后,一旦听到相关的负面消息,不要犹豫,马上退款,不然后面更折腾!
三.对销售中的楼盘,遇到需要维权的事情,找找媒体,曝曝光还是管用的,后期维权只能找ZF;
四.如果不幸买到无法网签的房子,在第一时间提起诉讼,但切记不要解除合同,先要求赔偿违约金,而且千万不要和解,直接等判决!
不解除合同,只要求违约金的原因是:就算没有网签的合同,也是法律承认的,是你作为业主的依据,一旦开发商破产,业主才算优先债权人,不然只能算普通债权人。
不和解的原因是:业主肯定胜诉,开发商的和解只是拖延时间,到后面一样没钱给,不要相信3个月后给钱那种鬼话!判决所要求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也是算作债权的。
五.一旦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买房人的优先顺序如下:
1.已网签、全款或贷款已批的业主。房子就是你的,按业主提交债权(违约金);
2.未网签,但未通过诉讼解除合同的业主。房子不是你的,按业主提交债权(房款和违约金);
3.未网签,但已通过诉讼解除合同的业主。房子不是你的,按普通债权人提交债权(依照法院判决);
本人属于法盲,但以上信息来源于亲身经历,也得到了律师的认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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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回复一下吧:
我买的是汉口印象,属于未网签且已通过诉讼解除了合同的业主,Z悲催的一类;
进入破产清算的是家美天晟公司,旗下的汉口印象和国际丽都的业主都需要提交债权
重整小组受理债权的地点在金银湖管委会大门口的信访中心
目前的Z新情况是重整小组的律师确定在本案中,像我这类情况也能按业主申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否按业主申报全凭重整小组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