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劳动法的律师或朋友吗(已更新)
1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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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花开遇见你
博士后
想请教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有懂的朋友请留下联系方式
或联系13277914714
-------事情经过----------
09年5月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次解除理由是违反劳动纪律(未签考勤),由于销售人员属长期驻外省状态,所以事后找领导补办了手续,故不存在考勤问题;第二次解除理由是08年销售任务未完成,同意补偿我一个半月工资,工资标准按08年基本工资*1。5计算,但事实上公司已经在09年与我续签了劳动合同,那么此理由是否成立呢?我在该公司供职年限为04-05整整一年,06年7月-09年5月共三年,合计共四年工龄,请问补偿如何计算?
本帖Z后由 路过花开遇见你 于 2009-6-12 18: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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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腰腰
博士后
怎么了?花开?
lipton
博士一年级
稍微懂一点
wp6512848
博士一年级
把问题先说一下,集思广益
透明
小学六年级
我的导师是研究这个的,不过可能不会那么轻易解答问题。。。。。呵呵!他本人比较忙
momosa_1023
大学一年级
你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站内短我,我懂点
paulin0723
博士一年级
有啥问题说啊 大家集思广益嘛
Dassler
高中三年级
嘛事?
对此略懂~
paulin0723
博士一年级
LZ迟迟不肯现身~~~
路过花开遇见你
博士后
更新了,大家都来支招。。
Dassler
高中三年级
首先,是否完成销售任务,是不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的。当然,这样看你的劳动合同具体是如何签订的,除了主合同,还包括附加补充协议。
第二,既然09年的新合同已签订,现在解除合同,肯定是违约。“劳动合同”基本上是属于格式合同的范畴,加上双方签订之后,还需要劳动部门审核,所以关于“甲方解除合同”是有非常明确的界定的。
第三,针对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考虑直接劳动仲裁甚至起诉。根据你的服务时间,可考虑1年的基本工资及“五险”。
shanie
初中三年级
我朋友是实习律师,你加她QQ询问她好了。她QQ:656559549
路过花开遇见你
博士后
谢谢
路过花开遇见你
博士后
一年的基本工资加五险
请问是依据的什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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