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保险公司没有在合同里列明哪些情况会被停保,故意欺瞒了投保人我
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告知这个,告知那个,结果有重要的审核标准他什么都不说,如果他说住了一次院就不能保,我会买个保险?
审核可能通过,也可能不通过,这么理解没问题吧,但是审核通过不通过总有一个标准吧,如果不把标准列明,我认为在他们故意隐瞒的情况下投保,如果列明了审核标准,我还会买吗?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他们续保写的是审核,既然是审核就有可能分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既然是审核就应该把审核标准列明清楚,比如说住过一次院,或者得了癌症都会被停保,如果写了审核标准,我还会买吗?他们故意隐瞒审核内容,不如实告知,我就认定他属于欺诈行为
你应该是保险业从业人员吧,目前国内保险业Z大的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和保险公司不提供优质产品的矛盾,保险公司为了赚钱提供的都是质次价高的保险,为什么老百姓有条件的都选择香港保险呢?不能不能不深思
希望阁下能提供一些让保险公司慎重处理的办法,不是一味再来解释这个保险,保险是起到分担风险,缓解社会矛盾的,他这样是增加社会矛盾,我已经告到保监管局了,保监局并未起到积极作用,我打算跟他搞个大新闻,搅黄他们在武汉的生意
吗的,我打算摆花圈到太平人寿,他们Z近好像卖什么卓越臻享保险,我要搅黄他们生意
续保审核的标准并未在合同中列明,审核可能通过,也可能不通过,我认为他们故意隐瞒了,属于不如实告知行为,违背了Z大诚信原则,如果说索赔过会停保,或者得了癌症或者什么疾病就不予续,我还会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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