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也开启房贷的控制。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天津市进一步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指出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具体为,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Z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Z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Z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同时,《信贷政策》指出,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放款前,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应完毕并且借款人已提供首付款及契税发票、应缴费用凭证。对于无法提供足额担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抵押或抵押预告登记完成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首付贷”等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阶段性担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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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驻济各大银行突然集体下发紧急通知,即日起至30日,各分支机构全面暂停房贷业务,不管是几套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有的银行在通知中措辞严厉地表示:擅自放贷将追究责任。
停三天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并不大,但这一措施非同寻常,济南尚未出现全面暂停房贷的情况,也许与上周开始的房贷专项检查有关,也可能涉及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