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占个沙发! 5月31日更新
首先感谢众网友的支持!Z近发生了一件耐人寻味的蹊跷事情:山东聊城辱母案在事发时隔一年后,一份业余不专业的判决书激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不满,有识之士指出——当时处 警的警 务办事人员存在明显问题,对矛盾激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是,这些办事人员在相安无事的拿了一年的工资后,被调查问责了!
山东聊城辱母案的警 务处理人员因为不规范处理——没将矛盾双方分开隔离,受到了如下严肃处分:对基层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警告处分、通报批评、予以辞退……
所长因为对工作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但愿,这起造成一死3伤的冲突能够让相关方面专业规范化办事……
同样,我将我所遇到的这件事情也以案例分析解答题的方式进行呈现:
案例分析:
一天下午,一轿车缓慢行驶在江岸区某机动车道中央时,突然一男子飞快的 “主动”扑向该车车门,车主以为该男子有急事想搭车,紧急刹车查看,只见刚刚那名扑车男子在原地躺下不动了,头上有血,见此情景,车主立即拨打了120并报警。
事件一:江岸区交通事故服务中心的交通警 察罗某(职位:干事,下称罗办事员)过了半个小时才来到事故现场!此时,扑车男子早已经被救护车拖走,现场被撤除。而区事故服务中心距离事发地点只有500米……
罗办事员首先做了两件事(以下根据录像还原):
1、指着车主的鼻子命令车主立即到医院去垫付医疗费,理由是:要保证别人的治疗,不要把事情搞那个鸟!毕竟别人受伤鸟……
2、将车主的车拖走扣留了长达26天。
紧接着:罗办事员用领导口气继续向车主交代如下待办事项:
3、让车主去搜查该扑车男子身上有没有他的身份证和手机 ,凭身份证找到该男子的家人,用手机跟他家人联系一下。因为他家里人等得着急,到时候搞得都不好;
让车主约着扑车男子家属后天一起来江岸区事故处理服务中心,由车主把伤者的身份证和门诊病历带来,且带上行车证,驾驶证,保单。罗办事员特别强调:“后天上午下午来都行,把对方约到一起来,光你来没用滴。”
4、罗办事员再三以救人之名让车主去医院掏钱买单,理由是:“咱们先以救人为主(去垫钱),其他事情都好说,听到我说的意思没有?听到冇?现在,去把费用垫付倒!听到没有? 垫付的票据都留好,我那里我看票据说话滴!!……等我调查完了后,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谁赔,你有保险该你的保险出,该他出就该他出,这个事情等我调查完再弄清楚!(录像到此结束!)
5、针对罗办事员三番五次指着车主鼻子说话的行为,车主打手势暗示让他把手放下,结果罗办事员未能领会意思,继续三番五次的指着车主的鼻子命令车主立即到医院去垫付医疗费。
事件二:当天下午,当车主在医院向扑车男子家属解释事故过程时,罗办事员气势汹汹的指着车主的鼻子说:不谈事故的经过了!!这个事情等我调查完再弄清楚!你先赶快把钱垫上,听到没有?把医药费垫上!听到冇?先去救人!!
车主在多次暗示罗办事员不要用手指鼻子无效后,愤怒的抓住罗办事员的手指,用力往下一掰! 罗办事员顿时满脸通红! 于是转而对扑车男子家属说:如果车主不垫钱,你就到法院去起诉车主。接着,罗办事员让双方交换联系方式,互相打电话!然后就离开了医院。
接着,扑车男子的家属采用人盯人的战术,防止车主不垫钱就离开医院,而此时,车主的母亲因为担心医院真的会因为欠费而拒绝治疗从而使扑车男子得不到及时救治,于是车主母亲不顾车主的反对毅然垫付了一万两千元到医院账户里。
事件三:第2天下午,罗办事员打来电话,通知明天上午9点整来事故服务中心拿事故定责书!……
第三天上午9点,车主准时赶到!居然发现扑车男子的家属也同一时间赶来, 扑车男子的家属恶狠狠阴沉沉的看着车主!(罗办事员将潜在冲突双方约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见面!)
罗办事员变卦说因为目前连调查都还没开始,所以定责书要慢慢等(Z终等了长达38天)。现在还是先去救人!受伤的人因为受了伤已经吃了亏,可以不出医药费……接着指着车主的鼻子让车主继续去垫钱。
车主质问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开始调查?为何在伤者一分钱不出的情况下频繁让车主单方出钱买单?这个时候,惊人的事情发生了:扑车男子的儿子黄bing发出怒吼:“肇事司机耍赖不给钱!!老子打死你!!”接着不顾一切的扑上来打人(后经查证,黄bing有多项暴力犯罪记录)……
扑车男子在武汉二医院上班的女儿黄yan哭啼啼的闹道:“我爸爸现在躺在武汉二医院还昏迷不醒,因为没有钱,都快要被赶出来了!肇事司机却耍赖不愿意出钱!”
现场乱成一片,又哭又吼又打又闹,一片狼藉。
附视频地址:https://v.qq.com/x/page/z0510umkciv.html
问题一:请说出事件1到3中,罗办事员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回答:上述事件中,罗办事员的不妥之处实在太多!反映出该基层办事员大脑僵化、效率低下、行为懒惰、水平业余,职业道德极度匮乏!办事既不动手脚、也不动脑,只动嘴巴!
现将主要的不妥之处罗列如下:
1、效率低下! 500米的距离花了半个小时,事故发生15天后才补录了笔录,扣车长达26天,制作定责书耗时长达38天……真是效率低下的杰出代表。
2、态度不好!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举止缺乏教养:三番五次的指着车主的鼻子命令车主去垫钱去做这做那。
3、不规范!违反程序办事不规范,按照《规范》和操作指南:罗办事员一到现场首先Z应该做的事情是: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 。查清楚该男子扑向车辆的实情! 以此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扣车,做出事故责任的初步判断。
而实际情况却是罗办事员拒绝对事故过程进行了解,更没有调取监控和询问证人……不问青红皂白,首先就是扣车和逼迫车主掏钱买单。
4、不动脑筋!盲目照搬、盲目套用其他情况的处理方式,不问青红皂白,不动脑筋进行具体分析。
下面请来看看罗办事员的广西防城港的同行是怎么做的:
5月4日,游客梁先生开车在广西防城港自驾游时,遭遇一名男子扑车撞击。在交警到达现场取证和询问相关证人时,现场目击的市民纷纷站出来为梁先生作证,还了梁先生一个清白,现场监控也记录下了男子扑车的全过程。梁先生感激地说道:“防城港的热心人民让我免受不白之冤,让我很受感动。”游客梁先生是幸运的,因为取证及时,还了梁先生一个清白,试想如果当时现场没录像没证人,简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仅赔钱吃官司,旅游的好心情也全都没了。出门在外碰见这种事,那可是真闹心了。
一声叹息!假若罗办事员能够像广西防城港的事故处理人员那样遵守职业操守,按规范办事:及时取证,一事一议……
假若这位车主也是来武汉自驾游的,遭遇到这样的事情,结果被扣车26天,跑医院掏钱买单几万元,等了38天定责书才出,赔钱吃官司,旅游的好心情也全都没了,那他对武汉人的印象会如何?他还会不会再来武汉旅游?
5,激化矛盾!对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相反,竟然几次将潜在冲突双方约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见面。导致双方差点大打出手,险酿大祸,并在之后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升级。
这是一个常识!将矛盾冲突双方分开隔离——我在学校当学生干部时就懂得:对于潜在矛盾双方,一定要分开隔离,连他们互相瞪眼的机会都不给!以免激化矛盾,造成冲突升级。
山东聊城辱母案的警 务处理人员就是因为没有做到将矛盾双方分开隔离,受到了如下严肃处分:对基层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警告处分、通报批评、予以辞退……
对所长因为对工作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事件四:(未完待续……)
……问题二:
(未完待续……)
本帖Z后由 fc天使 于 2017-6-5 09:54 编辑
写到这里, 我先提一下几个有趣的时间节点:
第一:我们找到监控视频的第二天,黄有蛋就撤离了昂贵的ICU重症监护室,住进了普通病房
第二:事故定责书出来的同一天,黄有蛋办理了出院手续。
第三:我们提出复核申请后,黄有蛋向法院起诉了我们(目的是中止复核,维持原定责结论)
刚开始几天,我们多次嘱咐罗办事员一定要尽快找到视频监控, 毕竟这是他的职责和义务
! 例如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等事情都是他应该立即做的。但可惜的是……
过了几天,罗办事员告诉我们,找不到视频监控!……
于是,我们只好自己到现场勘察,发现有好几个视频监控探头对准了事发地点,接着,我们
仔细打听,居然找到了多个完整的视频监控!……
监控的提供者告诉我们,这个视频是7天循环覆盖一次。好险啊!我们赶紧拷贝下来,并且通知罗办事员过来看……
就这样,罗办事员应该提供的服务,我们给提供了!
这真是个关键的证据!!
后来,监控室的人告诉我黄有蛋的家属当天也被罗办事员通知来监控室看了监控,并且看了很长时间,反复的看。
第二天,黄有蛋就搬离了费用昂贵的重症监护室,住进了普通病房。 这无疑极大的降低了医疗费用!要知道ICU的费用是一天3千到4千元!!是普通病房的十几倍,假如早点找到这个视频,是不是黄有蛋就早点撤离重症监护室了呢?
给罗办事员和江岸区交通事故服务中心提的第1个意见:能否在调取相关证据特别是视频监控证据时表现得专业一点积极一点有责任心一点?
……紧接着,黄有蛋的儿子黄bing打来了电话,居然继续要钱! 要护理费和伙食费 ——200元一天
的护理费,50元一天的早餐费。之前垫付的医药费我们直接付给了医院, 而这个护理费和伙食
费是可以落进个人口袋的。
因为有了视频证据,我们理直气壮地回绝了他 ,黄有蛋的儿子发出了威胁:如果不给,我们之
前垫付的医药费就拿不回来了…… 接着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罗办事员异常烦躁的告诉我们,黄有蛋的儿子昨天一天打了六七个电话给他,求他来逼
迫我们继续垫钱。
给罗办事员和江岸区交通事故服务中心提的第2个意见:不要误导双方当事人!不要过分误导我们去垫钱,其次,也不要误导黄有蛋的家属,导致他们认为该找我们要钱!
第3个意见:尽量隔离矛盾双方,尽可能不要让双方见面,也不要交换联系方式,互相打电话
什么的,那都是激化矛盾的。 要知道,在找到视频监控证据之前,罗办事员在我们不知情的情
况居然安排我和黄有蛋的家属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见面 ,结果差点打起来! 而黄有蛋的儿子黄
bing是个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
定责书在事故发生38天后才制作出来,当天,黄有蛋就出院了,欠医院的费用差不多8千元。 换
句话说,黄有蛋住院坚决不花一分钱!这刷新了我的世界观,原来还真有人住院可以不花一分钱
的……值得一提的是,黄有蛋的女儿黄yan就在其住的二医院上班……
给罗办事员和江岸区交通事故服务中心提的第4个意见,定责能不能效率高一点? 按照规
定,定责书不能超过一个月也就是30天完成,可是实际花费了38天,也就是把中间所有的休息日
都用完了,拖到了Z后不能再拖……
花了这么长时间,意料之中的,同等责任,各打五十大板! 这是很低水平的做法!而且是错误
的。但是很多人很多网友居然说:根据经验:你肯定会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或许吧,假如没有视频监控,说不定我真的是全责,而且没有机会推翻。
拿到定责书,我毫不迟疑的来到交管局,提出了复核申请,要求撤销这个错误的定责。
很多人都劝我别费力气了,说这个所谓的复核程序是哄鬼的,绝对会维持原状,但是我有我的三
个目的,其中Z后一个是Z主要的目的!
1,表个态,对这个愚蠢的定责,我不认同。
2,想测试一下现在某某某是不是真的进步了!
3,是Z重要的,逼迫黄有蛋起诉我。
说来好笑,一般是害怕被起诉,但是现在却期待被起诉了……原因我后面具体阐明。
结果,我的3个目的都达到了! 黄有蛋起诉了我,但是晚了一步, 那个愚蠢错误的定责提前被撤销了,发回给罗
办事员让他重新再定责! Z终,退了一步,我变成次要责任,好吧,你不能指望他连退两步啊
!那相当于让他连打两次自己的脸啊!……
接下来,就是去江岸区法院了!
法院的效率还比较高,立案半个多月就开庭了, 我准时到达,保险公司的律师也到了,黄有蛋的律师也来了……
未完待续……
到了江岸区法院 , 能够明显感到这儿人的文化素质高了不少,接人待物的态度挺好,Z起码没有官架子和官腔,也不会用手指着你的鼻子跟你说话。
在等待黄有蛋的律师时,我跟办案法官和保险公司的律师交谈了一会儿,他们和我年龄相仿都是80后,我用IPAD播放了现场视频,他们都很惊讶黄有蛋冲得如此快!! 问题的关键在于他冲得太快,车的损坏和人的受伤跟我的车速完全没关系,十次车祸九次快,这一次是因为人冲得太快。
他们问我视频是怎么弄到的,我说我沿路问了一些人,打听到监控所属的单位,然后给门卫买了一盒烟,让门卫带我进去找他们领导交涉,费了一番周折才被带到监控室查看,结果,当我和他们看到黄有蛋的行为后,都很愤慨,纷纷讨论这算不算骗保……
律师问我车被扣了多久,交了多少钱? 我说:扣了20多天,按照规定只能扣20天,结果又拖了几天,说要请示一下黄有蛋同不同意放车(汗!),取车当天,罗办事员对我说,扣车的位置要收100元的拖车费。 黄有蛋住院坚决不花一分钱,我取车也坚决不花一分钱。结果,到了停车场,很顺利的,一分钱没花就取了车。听说以前很多人取车时都交了违法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有的多达上千元,光这就够受的了。无怪乎碰瓷党层出不穷敢于讹诈,因为他们知道车主害怕被扣车……
看着爱车像个受了伤的委屈的孩子一样停在泥泞中日晒雨淋,我立即开到4S店进行了维修,修车花费了将近2千元,这是唯一可以向黄有蛋索赔的一项费用。
接着,我对法官说,我认为我是无责的,能否在法庭上重新划分事故责任。法官说,划分事故责任是很复杂很专业的,我们不专业,因此会直接采纳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在这里是调解为主,实在调解无效了才Z后做出判决。一般你要承担的费用就是责任比例的非医保药费、鉴定费、诉讼费和律师费。你是次要责任,就承担40%。
无所谓啦!毕竟现在是6月,只过了3个多月,顺利的话,事件的了结大概也就花4个多月,但是……事情果真如此顺利吗?
这个时候,黄有蛋的律师来了,年龄很小的一个女生,非常抱歉的对我们说,昨天晚上,黄有蛋的家属通知他们,决定撤诉! 很意外,只好前来办理撤诉手续。
其实这也并不让人意外,他们之所以起诉就是为了中止复核程序,但是没成功。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黄有蛋到底有没有致残,如果没有评上残疾,那他很有可能就不起诉了,毕竟不花一分钱住院已经是赚了!……
我把这个问题问了法官,法官说,如果骨头断了的话,应该还是有希望评上Z低的十级伤残的。我说他骨头没断,脑震荡和2根胸骨轻微骨裂。法官拿出计算器算了一下,然后迟疑的说:呀……如果没有评上残疾的话,那还要倒赔你钱呀……
我接着问,那我是否可以以不当得利和赔偿车损的理由起诉黄有蛋呢? 法官认为可以,不过Z好等几个月再说……
我回到家,把罗办事员和我对话的一段视频播放了一遍,发现了不少的问题!
我的第一个建议:养成录音录像的好习惯……
未完待续……
z3672624发表于 2017-03-06 23:39 今天怎么没更新呀
已经写好了,但需要配个视频,因此明天上传。晚安!
这个马赛克有点喜感,如果某人不满意,站内短信我,我可以把他耳朵再马赛克一下,但是嘴脸一定要露出来的!!
黄有蛋的律师告诉我黄有蛋打算先吃药一段时间等稳定了后再去做伤残鉴定,我获知他请律师居然也不花一分钱,因为他找的是那种打完官司再收钱的律师,于是黄有蛋只付出了几百块的诉讼费就免费享受了律师的跑腿服务。
本来想在互联网上提供更多的正能量,但是接下来我可能要反映一些真实的负能量的东西了!
不是我较真,而是有人太不认真
不是我纠结,而是有人太不专业
很简单,一码归一码,黄有蛋对我们所造成的损害的确只有车辆的损伤。(因为他只惊鸿一现,然后就被送往医院,从此消失了) 黄有蛋Z终也赔偿了车损。
之后给我们造成损失的(包括时间精力和资金损失)主要是罗办事员,他的失职,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失职:是指服务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行为。
简单的说,罗办事员脱离规定和程序,特别卖力的误导我们去办法定义务之外的事情,而该他办的事却没办。黄有蛋是住院不想花一分钱,罗办事员是工作不想出一点力。(或许他们的整个群体都是这样吧,这不能怪他。)
罗办事员,40岁出头,其貌不扬,微秃头,是个干事,就是办事员级别。 此人似乎中年危机,脾气态度非常差,言谈举止和菜市场卖肉的差不多,几乎不会笑,唯一的一次露出笑容是对我说:“我是专业滴班子”……专业?这很冷幽默!这话说出来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我录制了一些他和我们对话的视频,得以在此有凭有据有来源的还原事实。
其中一个视频的对话大概是这样(在画面中有明确告知他在录像,他也比较收敛一点):
视频中罗办事员的部分发言:
===============================
来! 过来!我教你怎么做! 后天,你到江岸区事故处理中心来!
你把伤者的身份证和门诊病历带来,还有你自己的行车证,驾驶证,保单,懂了冇??
那么现在,你就到医院去,首先把伤者的医疗费用垫付倒,要保证别人的治疗。不要把事情搞那个鸟!毕竟别人受伤鸟……
你去看看这个老师傅身上有没有他的身份证这些东西,你凭身份证找到他的家里人,因为他家里人等得着急,到时候搞得都不好,懂了冇?如果搜出他身上有手机,跟他家里子女联系一下,懂不懂?后天他不能来的话,让他子女来一个人,谁来带谁的身份证,懂了没有?你和他一起到我这里来,到时候再看怎么个情况,懂了冇?
等我调查完了后,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谁赔,你有保险该你的保险出,该他出就该他出,这个事情等我调查完弄清楚!
咱们先以救人为主(去垫钱),其他事情都好说,听到我说的意思没有?听到冇?
后天上午下午来都行,把对方约到一起来,光你来没用滴。
现在,去把费用垫付倒!听到没有? 垫付的票据都留好,我看票据说话滴。
============================
尽管在画面中已经明确告知罗办事员在录像,小罗依然错漏百出,小罗同学在介绍单位名称时省掉了“服务”2个字,从头到尾小罗都用一种指挥的口气在命令我做这做那,完全没有服务意识。
注明一下:此时,我的法定义务有三项:1、不破坏现场 2、立即报警叫救护车并等待到来 3、报保险
我履行完了我的义务,但是,此后,闪亮登场的罗办事员居然又卖力的教我去做一堆法外任务……
罗办事员居然使唤我去搜查黄有蛋身上有没有身份证和手机,并通知和联系他的家人,还要我把伤者的身份证和门诊病历带给他……这似乎是侵犯隐私的行为吧,无论如何,这事情都不该我做!!我Z终也没有去做!! ……
对话中,他还让我去联络对方的家属,并且约着一起来。拜托! 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在对方家属以为我将老人撞倒的情况下,我们是不可能手牵手好朋友一样的友好的,不被打就算好的了! 这个时候,应该将矛盾双方隔离开,避免接触,防止扩大激化矛盾冲突!
很有可能让双方互相缠斗正是他们的目的! 罗办事员的领导曾经轻松愉快的笑着对我说:哎呀,有一次,事故双方在我们这里打起来啦,好热闹的!把我们的铁门都打坏了,后来赔了我们一个新的铁门! ……
Z后,罗办事员反复要求垫钱,后来屡次当着黄有蛋的子女的面要求我垫钱,理由是人家受伤了已经吃了亏就不能再让别人再出钱了! ……这种无稽之谈无疑教唆和误导了黄有蛋的子女,使他们认为自己就不应该出钱……。
他那么卖力的办这些事是什么原因呢?因为这样,他就轻松了……罗办事员有职责来敦促医院继续治疗,并且通知保险公司预支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保险金,还可以联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罗办事员完全可以依法办事!
未完待续……
本帖Z后由 fc天使 于 2017-6-5 06:02 编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0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
标准的程序是:伤者的治疗费用是自己垫付,待伤情稳定以后,如果有伤残,可以在鉴定时机到达以后进行伤残鉴定,然后连同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一起,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索赔。
如果伤者支付治疗费用有困难,应该找交管部门,由交管部门联系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救助机构,由他们垫付治疗费用,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而现在的情况是交管部门的罗办事员联合伤者家属反复多次的找我要治疗费用……
第二条建议:拿出法规和标准程序封住对方的口!如果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搬出第75条和第90条以及其他的法规,让罗办事员不要忽悠和误导服务对象,好好的去办事。
既然始作俑者是罗办事员,是不是就应该让罗办事员去找黄有蛋做工作呢? 当然不可能,罗办事员的答复是:别找我,按照规定,定责完了结案了后我就可以不用理你们了!
的确,你想让这个办事员替你办事服务,还不如让猪爬上树……
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的答复是:如果你没有医药的发票的话,就不用来理赔了。
因为黄有蛋欠医院将近8千元医疗费,医院也不可能开出发票!
好吧,那就先等等吧,等三个月时间,毕竟夏天太热,办事不方便……
一晃到了秋天! 我记得那个夏天我过得很开心,几乎把这件事情忘记了,到了9月份底,忽然想起黄有蛋这个家伙还欠我钱。
打电话问黄有蛋的律师,电话那头传来万般无奈的声音:我们也想起诉啊,打完官司后我们才能收费啊,但是黄有蛋一家就是不愿意,既不去做伤残鉴定也不起诉走法律程序,反正就是赖,我们催了好几次,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于是,立即起诉黄有蛋和保险公司!因为不知道黄有蛋的手机号,就填了他的子女的。
法院电话通知了黄有蛋的子女,他的一对儿女说这个事情是他爸爸的事情和他们无关。于是法院通过邮寄的方式下达了传票! 并且告诉黄有蛋,如果不来应诉,依然会进行判决,而且通常会很不利,比如说到时候强制执行,你的退休金会划拨出来进行赔偿。
开庭的那天,黄有蛋的儿子出现了,也带了个新的律师来,这次是个60岁的老头。
那个老头律师对我讲到,我知道你们之间闹得很僵,有很深的仇恨,但是那都过去了,现在我担任他的代理人,我来处理这件事,放心,会有妥善的结果的。他们现在打算立即去做伤残鉴定。
我很好奇,为什么又换了个律师,于是试探的问了一下:黄有蛋请你是不是目前没有花一分钱?
老头律师很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我只好把之前那个被耍的律师的情况给他讲了!并且劝他也要小心防着点!
老头律师自信满满的说,没事,不要紧的!
好吧,黄有蛋再度请律师不花一分钱,这个动机似乎依然有问题。黄有蛋会配合我们走这个司法程序吗?
未完待续……
黄有蛋的儿子黄bing这次老实了许多,主动上前承认了错误,并且袒露了心声:一开始,以为能拿不少的赔偿,甚至能发一笔小财,但是没想到竟然是同等责任, 及时出院后,改用老人自己的医疗保险进行了后期治疗,报销了70%,自掏腰包了一千多元。 因为你已经垫付了将近2万元,你为了能够拿回垫付款,肯定会去认个全责,然后再掏钱结清医院的费用拿着医疗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的,但是,没想到……同等责任变成主要责任,我们只能玩失踪,Z多损失一千多元吧,但是你就惨了,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只能赔一小部分……本来我想躲着看你的笑话的 ,想不到……
我告诉黄bing,千万不要以为 认了全责就能全赔! 自己找保险公司理赔,Z多只能赔70%左右啊!…… 所以,我需要你起诉我和保险公司,在法院这里,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就无效了! 这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事情!
接着我告诉黄bing,赶快去做个伤残鉴定,因为交强险不分主次责任,只分责任有无,只要哪怕有1%的责任,交强险范围内就全赔!
具体情况如下: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Z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Z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Z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Z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Z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Z高赔偿11000元。
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医疗费一共花了 3万5千元,扣除交强险赔偿的医疗费的一万元,剩下的2万5千元中,你自掏腰包2.5乘以0.6=1万5千元。
因此,如果评上了伤残,除了医药费还可以从交强险里多获赔Z高11万的伤残费啊!
黄有蛋十级伤残的 计算公式: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0元×年龄(80-71)年×十级伤残10% =2万5千元伤残费
而且评上残疾还有一千元以上的精神损失费, 杂七杂八的赔偿加在一起,扣除你自掏腰包的医药费,你还能够至少赚到一万多元。
反正,只要你爸爸能评上十级伤残,无论真假,只要能过保险公司这一关,我们都不会计较。……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黄bing连连点头称是,答应立即去做伤残鉴定,并且找我们要了医院缴费票据,打算自己去结清欠医院的八千块钱,然后拿着医疗发票和伤残鉴定来起诉我和保险公司。
Z后,我对黄bing说了,你们家里有好几个人都在医疗机构工作,相信你们是有路子有办法去办好这件事的。
黄bing惊愕的望着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我知道你们全家的情况,包括你家庭暴力把老婆打伤,这些事情我都知道。想玩失踪是玩不了的!
黄bing汗颜! 红着脸走了……
本帖Z后由 fc天使 于 2017-3-14 13:38 编辑
xin2015发表于 2017-3-11 23:56 就是这样较真的人才能推动社会进步,鞭策尸位素餐的公务员收敛,工作水平、工作态度不在那么业余!
非常感谢!
theavenger发表于 2017-03-14 09:50 这结尾怎么感觉有点鸡汤呢?类似网络YY文
哦!忘了写未完待续了! 后面的事更出人意料
本来以为此后黄有蛋的儿子黄bing会很配合的……但过了2个多月他依然不起诉……这个伤残鉴定似乎做得很艰难?……
黄有蛋的儿子通过其律师委婉的提出:要拿几千块钱来求他起诉,不然就慢慢耗,反正你垫付的资金就相当于被扣押了一样,要拿出赎金。
想不到垫付款有如此多的妙用!! 在任何阶段都能用来进行要挟!
在我重新起诉的压力下,黄有蛋才拿出伤残鉴定报告到法院起诉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提出了质疑,说一开始医疗报告里写着2根肋骨骨裂,为什么现在变成了4根?
但是Z终,当开庭进入调解阶段时,黄有蛋的律师高兴的对我们说,保险公司认可了这个鉴定结论!
保险公司的律师低着头百般无奈的说道:哎,什么认可啊? 是没办法而已啊……
反正既然保险公司没有提出重新做鉴定,并且认可了这个结论,那就好办了……直接调解协商,一个上午就可以敲定!
但在调解过程并不轻松,黄有蛋的儿子及其律师不断的提出无理要求,找我要这要那,Z后都被定责书顶回去了——你是主要责任还有什么资格要这要那的! 要是再提就不调解了! ……这话一说,黄有蛋的儿子及其律师就哑口无言了……
看来的确不能认全责啊!!看来的确不能认全责啊!!看来的确不能认全责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Z后是车损赔偿方面,黄bing也抗拒了好久,但是Z后还是赔偿了。
有趣的是,黄bing及其律师专门找我扯皮,完全忽略了保险公司的律师,保险公司的律师无聊的坐在那里低头看看手机,抬头抠抠鼻子……满脸鄙夷的看着黄bing……
调解完毕时,已经中午12点多了,大家饥肠辘辘,我和保险公司的律师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但是……黄bing大叫不对,说Z终的赔偿数目比预期的少了几千块! 于是黄bing及其律师在那里反复的对账,对了半个小时都没有对清楚! 这个时候都快中午一点了……
保险公司的律师实在熬不住了,大声喊道:你们2个怎么还没发现啊? 我给你们算成了三七开,而你们自己算的是四六开,这几千块钱的差额就是这么来的…… 不服气?那今天的调解就作废了,等下次开庭大家再来一次吧……
法院的法官非常愤怒,对着黄bing及其律师吼道:你们刚才一上午都在干什么啊? 扯了那么长时间,连个账目都没有搞清楚?
告诉你们,下次开庭就直接判决了,而且只会让你们获利更少?到时候判就按照三七开来判!
黄bing懊恼的说道:少了这几千块就亏本了啊! 忙了这么多天去做伤残鉴定,Z起码要落得两个钱吧?
Z后当我离开法院时,黄bing都坚持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
法官确定好了下次来法院的时间……
快到家的时候,法院忽然打来电话,说黄bingZ后回心转意了,在调解书上签了字……接下来,就是保险公司理赔了……
5天后,款项都到账了……
这个结局还不错,黄bing及其律师在忙着找我扯皮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律师钻了空子,给他少算了几千块,Z后黄bing被法官吓坏了,签字接受了! 可谓求财无道,恶有恶报!
全文完……
当然还有一些建议和经验之谈,接下来整理一下思路写下来!
本帖Z后由 fc天使 于 2017-3-14 20:12 编辑
theavenger发表于 2017-03-14 15:56 这个结尾就不错了,符合“惩恶扬善”的主题出现类似事情,除非xx否则绝对不要轻易认全责;坚决绑定保险公司不动摇;
嗯!非常简洁明了!大体如此!我会进一步总结一下
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对于人伤事故的车主而言,即使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也会有不小的时间精力损失和精神损失,但,法律是不会赔一分的!这方面的权益完全得不到保护
因此,Z好是自己保护自己,自己减损这或许是现今不是办法的办法
再谈三不一没有……
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
我觉得Z后一条是Z有问题的, 因为,没钱这理由缺乏说服力,名不正言不顺,你自己说出来都没底气,也暴露出你默认应该垫付却找由头不想支付。
反驳的话会说几千块钱总还是有的吧?今天说没有钱,明天应该有钱吧,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找你讨钱。
Z好的理由是其实我有的是钱,但不该我出的冤枉钱我一分钱不出。 救人是医院和交管部门的事情! 和我无关……你要我去救人,请给我把手术刀和全套设备和授权吧……
不探望这一点其实可以修改为不见面!
参照国外的例如美国的同行做法,即使你想和对方见面道个歉,都会被police 阿瑟拦住!
而国内的,例如罗办事员的做法真是一大奇葩……秀逗……
不调解是对的,主要是指的私下调解和交管部门的调解,而法院阶段的调解还有比较有效力的,但也应该一言不合就判决吧,判决其实Z有利的,全国每年十万多交通诉讼,早就严格公式化处理了,不同的法院判决下来Z多只差几百元……而调解不当的话,一下损失就几千。
任正非,1944年10月25日出生于贵州省镇宁县一个穷山沟!生了两个娃,创立华为!
人和人的差距真的很大!!
黄有蛋,1944年出生……^_^ 蔡甸人 ……进城后,生了两个娃,撞了一辆车……
snowbird901发表于 2017-03-22 23:08 想请问LZ,找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元医药费需要什么手续吗,人保的理赔员说在伤者出院拿到发票之前保险公司不能垫付,交警也不同意出具垫付通知书,要求我们自己垫付。伤者及其家属每天几十个电话打过来以家人的安全威 ...
如果受到人身威胁,注意电话录音,并且报警备案,以后可以到法院协商索赔。
不要再电话联系,不要再见面。
找到事故处理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进行投诉,让该事故组的人积极办案,涉及的法规依据在上文已经提及。
医院不会见死不救的!尤其是交通事故,绝对有人买单,所以放心,救人是医院的法定职责,谁看病谁花钱,也是天经地义,这是伤者自己的事,如果伤者实在困难没钱,就让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提供服务,进行联系,
反正,不要见面,不要垫钱,不要私下调解,一切到法院见
Z后保险公司的专员是忽悠你的,绝对的忽悠但是你还是让交 警 履行职责吧!因为你什么东西都没有,空手去找保险公司肯定会吃闭门羹的!
snowbird901发表于 2017-03-23 17:33 回复 fc天使 的帖子谢谢LZ的建议。碰到这样的情况,只能走诉讼一条路了吗?
当然不是,想多赔点钱,不怕狮子大开口,可以私了!
灵峰山下发表于 2017-4-28 14:44 回复 fc天使 的帖子我一直在关注这个事情,谢谢楼主能继续更新,让恶人曝光。让好人能提高警惕,让好人知 ...
谢谢你的支持! 山东聊城辱母案的警 务处理人员因为不规范处理——没将矛盾双方分开隔离,受到了如下严肃处分:对基层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警告处分、通报批评、予以辞退……
对所长因为工作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但愿,这起造成一死3伤的冲突能够让相关方面专业规范化办事……
同样,我将我所遇到的这件事情也以案例分析解答题的方式进行呈现:
案例分析题:
一天下午,一轿车缓慢行驶在江岸区某机动车道中央时,突然一男子飞快的 “主动”扑向该车车门,车主以为该男子有急事想搭车,紧急刹车查看,只见刚刚那名扑车男子在原地躺下不动了,头上有血,见此情景,车主立即拨打了120并报警。
事件一:江岸区交通事故服务中心的交通JC罗某(职位:干事,下称罗办事员)过了半个小时才来到事故现场!此时,扑车男子早已经被救护车拖走,现场被撤除。而区事故服务中心距离事发地点只有500米……
罗办事员首先做了两件事(以下根据录像还原):
1、指着车主的鼻子命令车主立即到医院去垫付医疗费,理由是:要保证别人的治疗,不要把事情搞那个鸟!毕竟别人受伤鸟……
2、将车主的车拖走扣留了长达26天。
紧接着:罗办事员用领导口气继续向车主交代如下待办事项:
3、让车主去搜查该扑车男子身上有没有他的身份证和手机 ,凭身份证找到该男子的家人,用手机跟他家人联系一下。因为他家里人等得着急,到时候搞得都不好;
让车主约着扑车男子家属后天一起来江岸区事故处理服务中心,由车主把伤者的身份证和门诊病历带来,且带上行车证,驾驶证,保单。罗办事员特别强调:“后天上午下午来都行,把对方约到一起来,光你来没用滴。”
4、罗办事员再三以救人之名让车主去医院掏钱买单,理由是:“咱们先以救人为主(去垫钱),其他事情都好说,听到我说的意思没有?听到冇?现在,去把费用垫付倒!听到没有? 垫付的票据都留好,我那里我看票据说话滴!!……等我调查完了后,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谁赔,你有保险该你的保险出,该他出就该他出,这个事情等我调查完再弄清楚!(录像到此结束!)
5、针对罗办事员三番五次指着车主鼻子说话的行为,车主打手势暗示让他把手放下,结果罗办事员未能领会意思,继续三番五次的指着车主的鼻子命令车主立即到医院去垫付医疗费。
事件二:当天下午,当车主在医院向扑车男子家属解释事故过程时,罗办事员气势汹汹的指着车主的鼻子说:不谈事故的经过了!!这个事情等我调查完再弄清楚!你先赶快把钱垫上,听到没有?把医药费垫上!听到冇?先去救人!!
车主在多次暗示罗办事员不要用手指鼻子无效后,愤怒的抓住罗办事员的手指,用力往下一掰! 罗办事员顿时满脸通红! 于是转而对扑车男子家属说:如果车主不垫钱,你就到法院去起诉车主。接着,罗办事员让双方交换联系方式,互相打电话!然后就离开了医院。
接着,扑车男子的家属采用人盯人的战术,防止车主不垫钱就离开医院,而此时,车主的母亲因为担心医院真的会因为欠费而拒绝治疗从而使扑车男子得不到及时救治,于是车主母亲不顾车主的反对毅然垫付了一万两千元到医院账户里。
事件三:第2天下午,罗办事员打来电话,通知明天上午9点整来事故服务中心拿事故定责书!……
第三天上午9点,车主准时赶到!居然发现扑车男子的家属也同一时间赶来, 扑车男子的家属恶狠狠阴沉沉的看着车主!(罗办事员将潜在冲突双方约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见面!)
罗办事员变卦说因为目前连调查都还没开始,所以定责书要慢慢等(Z终等了长达38天)。现在还是先去救人!受伤的人因为受了伤已经吃了亏,可以不出医药费……接着指着车主的鼻子让车主继续去垫钱。
车主质问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开始调查?为何在伤者一分钱不出的情况下频繁让车主单方出钱买单?这个时候,惊人的事情发生了:扑车男子的儿子黄bing发出怒吼:“肇事司机耍赖不给钱!!老子打死你!!”接着不顾一切的扑上来打人(后经查证,黄bing有多项暴力犯罪记录)……
扑车男子在武汉二医院上班的女儿黄yan哭啼啼的闹道:“我爸爸现在躺在武汉二医院还昏迷不醒,因为没有钱,都快要被赶出来了!肇事司机却耍赖不愿意出钱!”
现场乱成一片,又哭又吼又打又闹,一片狼藉。
问题一:请说出事件1到3中,罗办事员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回答:上述事件中,罗办事员的不妥之处实在太多!反映出该基层办事员大脑僵化、效率低下、行为懒惰、水平业余,职业道德极度匮乏!办事既不动手脚、也不动脑,只动嘴巴!
现将主要的不妥之处罗列如下:
1、效率低下! 500米的距离花了半个小时,事故发生15天后才补录了笔录,扣车长达26天,制作定责书耗时长达38天……真是效率低下的杰出代表。
2、态度不好!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举止缺乏教养:三番五次的指着车主的鼻子命令车主去垫钱去做这做那。
3、不规范!违反程序办事不规范,按照《规范》和操作指南:罗办事员一到现场首先Z应该做的事情是: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 。查清楚该男子扑向车辆的实情! 以此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扣车,做出事故责任的初步判断。
而实际情况却是罗办事员拒绝对事故过程进行了解,更没有调取监控和询问证人……不问青红皂白,首先就是扣车和逼迫车主掏钱买单。
4、不动脑筋!盲目照搬、盲目套用其他情况的处理方式,不问青红皂白,不动脑筋进行具体分析。
下面请来看看罗办事员的广西防城港的同行是怎么做的:
5月4日,游客梁先生开车在广西防城港自驾游时,遭遇一名男子扑车撞击。在交 警到达现场取证和询问相关证人时,现场目击的市民纷纷站出来为梁先生作证,还了梁先生一个清白,现场监控也记录下了男子扑车的全过程。梁先生感激地说道:“防城港的热心人民让我免受不白之冤,让我很受感动。”游客梁先生是幸运的,因为取证及时,还了梁先生一个清白,试想如果当时现场没录像没证人,简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仅赔钱吃官司,旅游的好心情也全都没了。出门在外碰见这种事,那可是真闹心了。
本帖Z后由 fc天使 于 2017-5-31 15:38 编辑
(接上)
……一声叹息!假若罗办事员能够像广西防城港的事故处理人员那样遵守职业操守,按规范办事:及时取证,一事一议……
假若这位车主也是来武汉自驾游的,遭遇到这样的事情,结果被扣车26天,跑医院掏钱买单几万元,等了38天定责书才出,赔钱吃官司,旅游的好心情也全都没了,那他对武汉人的印象会如何?他还会不会再来武汉旅游?
5,激化矛盾!对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相反,竟然几次将潜在冲突双方约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见面。导致双方差点大打出手,险酿大祸,并在之后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升级。
这是一个常识!将矛盾冲突双方分开隔离——我在学校当学生干部时就懂得:对于潜在矛盾双方,一定要分开隔离,连他们互相瞪眼的机会都不给!以免激化矛盾,造成冲突升级。
山东聊城辱母案的警 务处理人员就是因为没有做到将矛盾双方分开隔离,受到了如下严肃处分:对基层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警告处分、通报批评、予以辞退……
对所长因为对工作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事件四:(未完待续……)
……问题二:
(未完待续……)
庄蚂蚁发表于 2017-06-01 16:20 感谢分享 ,到底是不是碰瓷呢
罗办事员说因为你开的不是奔驰和宝马,所以这绝对不是碰瓷,
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始终要求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原标题:上海市公安局:松江粗暴执法事件民警行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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