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的时候冲着当时的优惠活动跟装修公司签订了意向合同书,交了两万多,签字之后装修公司一直以需要签订施工合同才开工,但是签施工合同还得再交工程款的35%,因为年底事情比较多,这个事情就一直拖到年后,开年以后几次找设计师说去把材料选好然后开工,设计师一直没时间,后面才跟我说他离职了,我又找到他们公司,公司说重新安排设计师,然后又耽搁了三个星期,好不容易过去把材料选好,Z后被告知要多加一万多才能转施工,装修公司说是因为当时我们签的这个意向合同他们就已经亏本了,做不下来,公司当时是要设计师跟我把合同解除,不然要加钱,但是当时根本没人说这个事,就一直把我拖了五个多月,我说要是解除合同那就得赔我违约金,装修公司不同意,说不是他们的原因,是之前设计师的原因,意向合同盖的都是公章,现在装修公司把责任撇的一干二净,这个要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