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4月17日讯 (记者郝琦) 16日,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网民:对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需要等候让行吗?
市公安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正在闯红灯,为避免事故,机动车也应让行。但对于闯红灯等行人不文明行为,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呼吁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并在主要路口安排志愿者,参与维持行人秩序。
长江网4月17日讯 (记者郝琦) 16日,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网民:对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需要等候让行吗?
市公安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正在闯红灯,为避免事故,机动车也应让行。但对于闯红灯等行人不文明行为,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呼吁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并在主要路口安排志愿者,参与维持行人秩序。
不慌稳得住发表于 2018-04-17 21:32 有个同事,在单行道上,一个电动车逆行带人撞到我同事车上,电动车车速极快,一人重伤,交警来了非要同事认个主责,同事不肯,交警不罢休就当场扣车,开出主次责条子,同事没有签字,挨到必须放车的日子,拿到车后就 ...
这10%保险赔么?
忍冬发表于 2018-04-18 11:37 市公安交管局有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解释的权力吗?他敢这么定责驾驶员完全是可以打官司的。
地方有权制定法律的实施细则。武汉是副省级城市,在很多领域有一定立法权
本帖Z后由 grh2003 于 2018-4-18 11: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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