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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管局:行人闯红灯过马路 机动车也需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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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4月17日讯 (记者郝琦) 16日,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网民:对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需要等候让行吗?

公安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正在闯红灯,为避免事故,机动车也应让行。但对于闯红灯行人不文明行为,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呼吁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并在主要路口安排志愿者,参与维持行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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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h2003 大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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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grh2003 于 2018-4-18 11: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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