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渣男不接受传票,法院传了好久,昨天终于开庭了,因为渣男住在山嘎嘎,连去带来,从武昌出发,整整坐了三天两夜的车,一路火车倒汽车,再转汽车,绕山路,身心疲惫。结婚后渣男着急要小孩就去医院做检查,各种乱七八糟的花了万把块钱,结果在庭上他说我花了他20万,这还不止,他还出具了他舅舅,舅妈,堂哥,亲戚借的各种欠条18万,也就是总共38万,这也是我完全不知道,结婚在一起生活两年,他总共就挣过一次一万,一次7500,再没给过任何钱,后面分居两年,他更是一分钱没给过小孩抚养费,没有看过小孩一眼,小孩一直跟着我,我就想好好离个婚,离开渣男,好好把小孩抚养大,为什么要这样子,难道真的就去穷的地方的人想钱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