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Z新新闻:昆山反杀案检方通报:属正当防卫 公安机关撤案
http://news.sina.com.cn/o/2018-09-01/doc-ihiixzkm3292165.shtml
http://news.gdzjdaily.com.cn/qtxw/content/2018-09/01/content_2314486.shtml
死者致命伤害是还击反抗时造成,不是后来的追击造成的,案发细节非常重要~~
检方通报里面,表述这是一个连续的行为。通过这个事件,我认为中国的司法是在进步~~
之前看到关于这个话题有很多人讨论,很多人都说如果在国外就怎样怎样好。今天无意看到这篇文章,就转过来给大家分享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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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内各种报道,Z近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导致“宝马男”死亡。
一时间,龙哥、宝马男、骑车男成为微信热词,加拿大的微信圈也是议论纷纷,吃瓜群众一边看热闹,一边关注骑车男砍死宝马男到底算不算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因为在中国这几个法律术语的结果天壤之别。也有网友问,这事如果发生在加拿大会怎么判?
在加拿大没有“自卫反击”这种说法
据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官李警官介绍,自卫是自我保护(self defence),而自卫过当却等于攻击(assault)也就是“侵犯”。所以记住:在加拿大我们有权自卫,但不能过当。
*注:了解多伦多的警务知识以及与警方打交道的常识,欢迎通过邮箱tps@51.ca联系李警官。
自卫的基本含义是阻止侵犯(for the purpose of defending or protecting themselves),也就是说我们有权阻止袭击者的侵犯或进一步侵犯。当侵犯行为停止,意味着自卫行为的停止。自卫的重点也是阻止侵犯,而不是伤害对方,所以必须是合理的武力,也就是说足够阻止侵犯的武力(the act committed is reasonable in thecircumstances)。
上面说到,侵犯的行为停止,意味着自卫权力的终止,我们可以自卫,只要对方的侵犯是持续的。可是,一旦对方的侵犯停止,我们必须停止。
如果对方袭击你后就逃了,完全没有给你自卫的机会。对方一逃,也就是侵犯已经停止。你若再追出去打对方,那已经不是在自卫了,对方是可以反诉的,因为此时对方可以说是在自卫。
你们俩扭打在一起,这时候你可以用自卫的理由用适当的武力把对方打倒来保护自己。一旦制服对方,也就是说对方再无力继续侵犯的时候,或对方服软,说:STOP,STOP!这时候你就要停手了。如果你不这样做的话,接着打对方,你很有可能会被控“侵犯”(Assault)。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对方会继续攻击,当时就“反击”和对方扭打起来,那会弱化自己“自卫”的合理性,从而变成厮打(mutual fight)。
这样一来,警方反而不好处理。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严重的伤害(serious bodily harm),警方通常不会处理。如果双方都坚持要起诉对方,警方可能建议双方去法庭起诉对方,或者现场起诉双方,让双方都去法庭由法官裁决,Z可能的裁决结果就是双方不能见面或接近的禁制令(peace bond)。
自卫的目的就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不是不惜一切争一口气。其实在法律上讲,武力自卫是不是当时唯一的选项也是法律认定自卫的条件之一(whether there were other means available to respond to the potential use offorce)。
李警官提醒大家,遇到侵害当场报警是正确的选择,Any crime in progress is a high priority call for police to respond to.
加拿大律师说法:自卫有可能定杀人罪
就此事,小编还采访了两位华人律师。
华人律师栗钧告诉小编,今年刚刚审完两个刑事案件,都是自卫辩护。第一个案子,客户捅伤了三个人,且伤势严重,但客户自己看不出什么伤。第二个案子,客户砸伤了工友,伤势严重,车间内外都是血。客户自己没有明显的伤。两个案子全赢了,所有起诉都打掉了。
这两个辩护案中,被告都是在对方退却后,停止了攻击,没有追击。这是赢得官司的重要因素。
自卫的法理简单说是三条:一,被告合理的相信对方攻击自己,二,被告使用武力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伤害,三,被告使用的武力合理。在考虑武力是否合理时,自卫武力造成的伤害不是决定因素。
在加拿大如果使用的武力不合理,自卫的辩护就不成立,有可能定杀人罪。但是量刑时,死者发起的可致命的武器攻击是被告的减刑因素之一,有可能获得很短的刑期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另外,华人律师沈晨也表示,加拿大刑法中有类似防卫过当的说法,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也有多种可能,有可能被判二级谋杀甚至一级谋杀,这都要以发案时的情况来判断。
文章来源:加国无忧
本帖Z后由 tutuasongde 于 2019-01-25 14:1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