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提交押金、手续费等环节请谨慎,避免产生交易问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依法公示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负责撰写、编制、报送相关各种信息、资料、报表。
5、完成党委、ZF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公文写作能力强的人员及中共党员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犯罪的,征信记录不良的;
2.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或被公安机关查获有过吸毒记录的;
4.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有吸毒史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工作时间与薪酬待遇
工作时间:与普遍ZF机关保持一致。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收入3300/月(含个人缴纳社保),按规定享受“五险”。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加班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