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学今年撤消,然后往B中学转了不到二十位正式老师,B中学必须裁掉现有的十多位代课老师才能平衡现有的师资配置.
目前的情况是,B中学突然通知现有的十多位代课老师马上失业,然后根据代课老师的工作年限给予每年1000元的补偿.
所有的代课老师均觉不合理,因为她们在B学校服务期间,B学校一直未给她们办理社保,这个缺口就非常大了.另外加上每位代课老师的正常代课收入和工作年限,每年补偿1000元实在是有点说不通.
现在想请教一下业内人士或者法律界朋友,应该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还是司法途径?哪种方法耗时比较短又成本低,因为说实在的,通过司法途径讨要几千块钱,就算胜诉又能剩多少?
如果和现任的学校校长协商,该怎么理论?
非常着急,热天热势的,盼得意的朋友站内短信我,或者跟帖,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