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qibazao发表于 2019-04-17 17:20 人家的侄女不是继承人?
第一顺位: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超过这个范围就是遗嘱、遗赠
lanqibazao发表于 2019-04-17 20:21 只能说法律坑爹!
其实吧,要是公办养老院管养老,让老人享受应该享有的福利制度,那你把房子收了也无所谓,可谈到养老问题的时候就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家庭子女,说什么养老靠ZF可耻,应该尊重中华传统美德,到分家产的时候就举着法条跳出来跟履行了抚养义务的人抢钱抢房子,这事怎么说呢……
本帖Z后由 celine麦麦 于 2019-04-18 11:30 编辑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