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疾控妇幼公共卫生大楼项目目前选址吉林街与建设二路交汇处,但是附近居民对该选址的合规性存在疑问。
(1)选址不合理。青山区新建疾控中心距离吉林街小学和建二商圈太近,尤其是上下学高峰期吉林街人流密集,疾控中心建设在这里容易对密集人群健康造成危害,不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十八条要求的“避免对外界造成不安全影响”。
(2)设计不符合《标准》设定的“建筑密度小”、“间距较大”和“绿化率较高”等要求。青山区疾控妇幼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占地8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153平方米,即便扣除妇幼医院的建筑面积,疾控中心的容积率也远远超过《标准》第十六条设定的容积率1.2-2的要求。
有国家标准为何不遵照执行?国家标准必然是经过专家科学合理的论证,具有科学性。如果不按照国家标准来,请给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来论证“不按国家标准来也足够安全”。
青山区没有其他地方能够建设疾控中心了吗?九医院停车场原本地块面积小,容纳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显得非常逼仄,请给出必要性解释:在实际情况无法满足建设15层楼高的疾控中心的条件下,为必须要建设在此。
我们建二片区居民支持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但是希望能在国家相关规定范围内,更好地服务青山区60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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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全文如下
http://www.orac.hainan.gov.cn/xgfybz/jianbiao127-2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