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里房子拆迁(婚前就拆了),给了三套房,一套夫妻俩自住,一套男方父母住,还有一套在出租,年租大概6万的样子。最近女方妈妈身体不是很好,被接到市里来看病,于是女方就提出让她父母住进那个第三套房里,方便照顾两老人。
男方不同意,一方面,老人一旦住进来,小两口年收入要下降6万,家庭抗风险能力变低了,况且现在疫情非常时期。另一方面,女方是在家全职照顾两个小孩,也就是家里就男方一个劳动力,两老人万一真出什么岔子了,他们也没有社保也没有退休金,更是难以一时筹集到一笔急用钱。女方就觉得家里就自己一个独生女,关键时刻还不能尽到赡养义务,就是想让两个人老人离自己近一点,怎么就不可以了。两人闹得不可开交。
然后女方就听自己朋友支招,去要一套房到自己跟孩子名下,于情于理都该给吧?拆迁房的情况比较复杂,主要考虑几个要素,一时间性(婚前婚后不一样),二因素性(当地的拆迁政策,按人口抑或按面积拆迁),三作用性(配偶所能享有的财产权利就只能是其依靠其身份因素起到绝对贡献作用的那一部分,也就是一方因选择按人数结算后比按原房屋面积结算多出的财产),所以女方并不一定能拿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