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一下为什么参了团就不能够再跟店主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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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近几个团长都在发飙。看了下各种反应,几乎所有的团长团员个人店主的讨价还价行为都深恶痛绝;绝大多数团员也很气愤,也有少数人心中不服,为毛我买东西就非要按团长说的价?价格难道是被团长垄断的不成?

应该从契约角度来看待团购团长店主约定了团购价格,就在买卖双方形成了契约关系,也叫合同关系。合同的一方是店主,另一方则是所有参加团购团员——而并非只是团长一人!一方面所有团员都可以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享受优惠;另一方面所有团员都是也必须遵守价格约定,既然参了团,也就认可了团长说好的价格

团员个人名义跟店主讲价的行为首先破坏的是同团长的约定,团长是代表全体团员店主讲的价,其法律后果当然作用于全体团员身上。你都不认可团长讲的价了,还充TM哪门子的团员呢?

其次,讲价破坏的是全体团员店主的约定。一个人的计价行为实际上是破坏了整个约定,所以店主可以撤消同团长的整个团购合同。一个人行为却要由全体团员来承担,所以才会引起公愤。

团长价格到不到位是一码事,遵不遵守约定又是另一码事。现代经济行为Z基本的就是信用,这也是一个现代人Z起码的素质。不止现代,我国古代对于人的信用也是极其重视。言而无信者无以立身。极端的例子莫过于婚约,哪怕后来对方成了麻瞎跛瘫,毁婚也是要遭到世人唾弃。定者定也。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只可惜“占便宜”三字对于某些人有着巨大的魔力,简直就蚂蟥吸血一样孜孜以求。Z好想一想几块钱的得失,你得到了多少,又失去了多少。

团长并没有垄断价格。你可以不认同团长讲的价,但是需要以个人而不是团购者名义同店主讲价。不要指望着在团购价的基础上再谋求个人优惠,这可不是让你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时候。对这种人我只能送两个字——无耻!墙裂呼吁论坛成立黑名单,把少数不守约的人摒弃于外,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加几句:谢谢大家捧场,鞠躬! 我是学经济法滴~~~不过诚实守信这一点与法律无关,只与个人素质修养有关。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除非对方涉及欺诈或重大过失,约定的价格就应该得到执行,这并非得意一家的游戏规则,而是放之世界皆准的契约准则。

本帖Z后由 pavo 于 2009-10-28 2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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