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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2010.8.1---2011.7.31号定了两份报纸(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自从定了之后就送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楚天都市报,再以后就擅自把我的楚天都市报改为武汉晚报了(都市报比晨报贵100元左右)。 因为我们平常比较忙,基本中午不在家,她一般是到中午12点左右才把报纸送到的,所以很少碰到面,发现这个问题以后给她打过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也就一直没有追究了,直到前一个月终于见到她了,问她原因,她说不好意思啊,送错了,看到她态度比较好,心里想着她会换过来的,就原谅她了,她也很不容易,她说赚的蛮少,反正就说的蛮可怜,就没有投诉她了。反而又定了一份2011.7.1----2012.6.30的晚报,刚刚才发现日期写错了,应该从2011.8.1起定啊,因为我前两份是到7.31号到期,那等于是7月份一共有三份报纸,我看她到时候怎么给我送,我估计是她故意写错的,因为她一直感觉我们好说话,可是好说话不等于好欺负啊。就剩几天了,是不是故意的会有答案的。
当初一下子订了两份报纸她答应送给我半年的(特别关注),迟迟没有兑现,就问她什么时候可以送,她说都是过期的可以不,我说可以,然后她说过几天就送,这一等又是半个月,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把我的楚天都市报给我调换过了,等于我打的楚天都市报的钱看的晚报的报纸,这一错就是一年,我承认我也有责任,一直太容忍了。。。。。。
当今天我回家看到报纸中夹了两本杂志我终于发火了,她承诺半年的特别关注就变成了两本过期又过期的(前卫)了,而且我的楚天都市报还是毅然决然的变成晚报了,我愤怒了,你要么就不送,要送就按承诺送,你错了我可以原谅,可是你怎么还是一错再错呢?难道就是因为我太好说话了吗?我拿起了电话投诉了。。。。。。
写的有点乱,投诉之后感觉也蛮不舒服,想想是不是自己太冲动了,她会被处罚吗?哎,其实她是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