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楚天都市报和武汉晚报的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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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在家无聊翻看《楚天都市报》,当中报道了4.23日武汉24.8万元45枚钻戒被找到了,当时心里还替失主感到高兴,丢了价值这么高的东西还能找回(详见楚天都市报A18版)。晚上我在大楚网上浏览新闻,发现上面也登了这个消息,但仔细浏览,发现与楚天都市报所讲的内容,在本质上完全不一样:“捡宝男”:捡到钻戒我该怎么办?律师:失主找上门你就必须还 民警两次做工作他才交出钻戒 。还讲到钻石只找到42颗,“捡宝男”表示另外的3枚送给了朋友,确实无法追回了。他愿意按原价赔钱。核算后,未还的那3枚钻戒价值3.8万元,但王先生又说他家里只有3.2万元,只能赔这么多了。深圳汇明艺珠宝公司只好接受了这一状况,与王先生签字了断了此事(详见武汉晚报06版)。

  就以上的事件,我一直很郁闷,武汉发行量Z大的两家报纸,报道相同的一个新闻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事情经过,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应该听哪家报纸所说呢???新闻的公平性、公正性呢?不管事情怎么样,总归有一家新闻报道是错的,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发现他们两家报社的“打架事件”上回柏林电影节开幕式,一家报社说柏林温度零下5度,一家报社说柏林温度零下15度。我很难想象一个柏林在同一时间出现两个温度,那些人该怎么办?穿什么衣服?估计一个说是白天的温度,一个说是夜晚温度,我只能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可能是我这个人比较喜欢“找茬”,当别人在说事情的时候,我总喜欢在旁边听着,当他们说错的时候,我进行纠错更正。再者看到晚报上说“捡宝男”是浙江人,我也是浙江人,在武汉报纸上看到关于浙江的新闻让我不得不去关注这条新闻,如果晚报的报道是错的,那这条报道就给“浙江人”—“浙商”抹黑。在武汉浙江人有很多,有好人,也有坏人,如果报道是真的,那这个“捡宝男”就对不起浙江人的名号,你本身就是在武汉做生意,估计生意额也不小,捡到的东西总归是要还的,更何况还有监控录像和JC叔叔的调查,你不要把JC叔叔当作是吃干饭的,当你捡到这些个钻石的时候你睡得着吗??

  以上是我对这件事情发表的一个看法,只希望报纸能做好一点,不要再出现“打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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