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bettyfu 于 2012-6-8 09:04 编辑
我们家住青山的这边的城中村,现在下了通知要拆迁,因为我们家户口都不属于这个地方,所以我们不能享受这个地方村民的股份分红,只是我公公很早以前在这个地方还是一片农村田地的时候就在这做了个房子住下来了,现在要拆迁了,因为不是村民,现在居然连我们的房子也要用他们的霸王条款来拆迁。
给大家看看他们的拆迁标准啊:一、本地村民,每家还800个平方的房子,超出800平方的房子按2800一个平方算钱你;二、非村民,每家只还130个平方的房子,超出部门按1980一个平方算钱你。
像我们家现在是500个平方的房子,是个四世同堂的家庭,如果真的只分130个平方的房子,那怎么住?有的意粉会说不是还多370个平方吗?可以算73万列,你可以去买房撒。但是我现在就觉得不公平,凭什么我们跟村民的还建房有这么大的差别,如果说我们按村的一半,还我们400个平方的房子也说的过去啊,房子是我们自己私人拿钱做的,我们确实不是村民,村里每年发股分红没有我们的份,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同样是拆迁,为什么有村民与非村民的差别?是不是村官利用这个问题在中间赚取利润?是不是另有黑幕?还是无良开发商的暗箱操作,把我们这些非村民的房子拿出去私自谋利了?
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钱迅速贬值的年代,我们肯定是期望还房子啊,一指望拆一还一,不指望跟村民一样,至少应该有村民的一半吧?
得意里有拆过迁的意粉,有经验的请告诉我下,我现在是拒不搬迁做钉子户还是任由他们宰割?
求强大的意粉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