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renaivan 于 2012-10-25 11:44 编辑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ZF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Z后一条你看了没有!但是这个拆迁许可证,之前的老证己过期,又己经延了2次了。要是在当时没过期时间拆,那就按老的条例执行,那说得过去。但是之前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在2012年1月17日就己过期,又重新办的新的证。那就该用现在新的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