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车内吃东西是不对的,但是拍人照的就更错了

69回复 阅读 5458

车内吃东西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但是只是自私而已。没有那条法律不允许人在车上不能吃东西。但肯定是错的。

你拍人照,那就是侵犯别人的权益了。别人要求删除,你删了就是了。不删,那就是有点歪。

我一点不同情被沷了面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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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坠天使

吃面犯法吗??

不经过同意拍人照是犯法的。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西瓜有点甜

我没说吃面是对的,很明显,是错的。

而且我很少搭什么交通工具,地铁更是没坐过,所以不会出现你说的情况,更不可能吃东西。

我说的是,能不能因为别人错,你就可以去侵犯别人的权益??如果你认为,可以,那我无话可说。

我同样不喜欢那个吃面的女人,但我更不认同那个拍照的人。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GaмeОひеr

公民也有拒绝别人拍照的权利。

特别是在别人明确拒绝之后,要求你删除的时候。

不能因为别人错了,你就去侵犯别人。

就像某宗教国家强奸犯那样,强奸女性之后,可以说是因为女的太暴露了,在引诱他犯罪。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喵喵鼠

你再去研究一下肖像权再来说话吧。

不要想当然。

你如果把一切都建立在你错误的法律概念上,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喵喵鼠

律师说的。。。。律师也是分两边的。

律师说的就是对的??律师能判案??

你的逻辑真的蛮可爱。

--------------------------

吃面肯定不对,但擅自给人拍照并传播错更大。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得意兔哥

泼面算不上犯罪,定罪是要以伤害程度来衡量,很明显构不成治安案件。

但发人无遮挡照片到网上,我可以确定,这一定是侵犯别人肖像权了。

你逻辑上有问题。

在车上吃面,是的,不对。但处置方应该是地铁人员,对吧。出言阻止是对的。

但在当事人的反对下拍照,并拒绝删除,侵犯的是当事人,对吧。

两个主体一个是自然人,一个是法人。根本就不是对等的。

扯这么多也没什么意思。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不能因为别人错,就有理由去侵害别人的人权。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得意兔哥

是为了删照片。

抢手机不是以占有为目的,没有造成毁坏,定不了罪。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得意兔哥

你这不是在胡说嘛。

她是为了占有那女人的手机??

好吧。

再按你的逻辑。

抢劫犯如果说要看照片,起码得有照片吧,有吗??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本帖Z后由 一响再响 于 2013-3-29 18:59 编辑

回复 深蓝. 的帖子

我没说她是对的啊,她是错的。但你能做的,Z多是舆论谴责,再就是找工作人员处理。对吧。

你没有任何权利去给人家拍照,并发上网。连起码的马赛克都不打一个。拍照者,在我看来,比吃面的人,可能更没有道德,更需要谴责。

你的逻辑和是非观呢??

在公共场合吃面,比刻意传播侵犯人的肖像权,隐私权更大罪??

如果你是这种逻辑,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得意兔哥

一个是不确定,一个是确定,差别太大了。

而且既定事实就是有,并且不是抢劫吧,你说呢。

吃面女,Z多是素质上有问题,再加上习惯问题。

拍照女,我觉得恶意和道德上,可能远超过吃面女吧。当然,我只是根据事实来猜测,但事实就在那里。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得意的笑lf

我认同你的说法。

我也会觉得在封闭空间吃东西很不好。

我同样也认为吃面女素质有问题,习惯不好。

一响再响 高中一年级
女_子

我蛮欣赏你说话的方式。

错肯定是错了,但不能因为别人的错,自己就也错且更甚,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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