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和中航,你们无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请看蓝晶绿洲的停车库告示。一期业主交的物业费养了你中航这样的物业,真不如养一条狗。
第2条 停车费由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可以随时更改并无需事先通知。
PS 你们太牛X了,国家垄断的电、水、天然气价格都需要听证会定价,你们物业还可以随时更改价格,那是不是我们业主给你们交的物业费也可以随时更改价格,(武汉市大部分小区都只要1.8元/平/月,而你是2.3元/平/月)并不需要通知你们物业这帮黑心贼。
第7条 本公司管理员有权将不依规则停放的车辆通知相关部门移去,车主领回车辆需向我公司交付停车费,及向拖车部门交付相关费用。
PS什么叫不依规则停放?6月2日中午,小区一业主车子停在地上停车位,被你们无端用曝气锁锁住,下午6个多小时未解决问题,JC来了你们依然不肯出示监控录像,是自己做的事情死都不敢认,摄像头就在附近5米。你们这些伎俩与强盗有分别吗?
曝气锁一般是检察机关、法院来冻结非法车辆时才使用,你们物业权利好大好大哦,比法院、JC都大哦。晚上你们的人肯定会
偷偷滴去解锁,因为你们见不得光。
第12条 逆天的来了 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对停车场内停泊的车辆承担保管的责任,对停车场内车辆的盗窃、损坏、财务损失及人员受伤均无需负任何责任。
PS 这个真逆天了,你800的月租金加80的月管理费,你们什么责任都没有。路上2块钱停个自行车,那大爷还保你自行车的安全呢。你们不知道是无知还是无耻,如果你们不对停车场内停泊的车辆承担保管的责任,你们收个毛的80的管理费。你们什么责任都没有,那你们完全可以监守自盗,你们可以肆意毁坏和偷窃业主的车,因为你们无需付任何责任。
第14条 更逆天的来了 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人使用本停车场而无需任何解释。
PS你们有权拒绝任何人使用本停车场而无需任何解释?? 那请问在你们眼里谁是业主,是长航吗?那你让长航给你交物业费啊!!!难道住在小区的人都不是你业主?你的车位不给住在这里的业主使用,你给谁使用?
想出这些条款的人要么是长航的人,想把中航物业拿出来当靶子使,并更换新物业;要么就是中航物业的自己脑袋进水,这些条款,可以看出长航和中航是多么无耻、多么黑心。
你们想玩弄业主,我们也将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