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子啊,政策啊,完全不懂。就是家里马上要面临这个问题,突然想了解一下。
情况是这样的:
我爸单位原来分了一套房子,面积不大不小,刚好一百平。这个房子从95年一直住到现在,总楼层八楼,我们家在六楼。位于市中心地段。两证齐全,我爸的名字。
11年我自己想买套房子,但是苦于公积金贷不了多少款,而且想到我爸即将退休,就用他的名字公积金贷款买了套小房子。因我爸年纪大了,公积金只贷款了5年,贷款20万。两证这两个月就可以办好了。
这两年,爸妈年纪大了,住的市中心这套房子楼层高了,他们上下楼也不方便了。就想换套新的带电梯的房子。
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把市中心这套房子卖了,以我爸妈的名义,还有资格再买一套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