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专业律师,我请教一下,我刚来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有几个问题询问一下,第一。我在总公司面试时,人事经理跟我说每天6点下班,但是分到门店以后,每天都是7点半到9点多下班,第二,我问我们员工怎么休息,他说节假日正常休,平常每个月4天。但是我今天问我们店长要休息,他说5月1号2号休息了,你这个星期还想休息?一个星期休息三天?你要说要休息也可以,那么下个星期就没休息了。也就是他意识是他把五一没有算休息,但是他跟我打电话要我1号2号休息的3号再来的。所以,我问这样可以吗?也就是我现在已经休息2天了,我为了后面保持正常休息,我要被迫上至少15天班再休息,公司总部我也打了电话,那边说,他跟我说的是总公司的制度,门店的制度由店长说了算,他们无权过问门店的事情,这样可以吗?对了,我是刚来这公司三天的新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