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2010年10月16日,李启铭在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内醉酒驾驶,把两个女生撞飞,却没有下车,而是继续前行。在返途中,李启铭被学生和警卫人员拦截。多名目击者对媒体记者证实,在事故现场,李启铭说出“我爸是李刚”这一句话。
n 2010年10月17日,李启铭被行政拘留,次日被转为刑事拘留。
n 10月24日李启铭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后来,“因案情复杂”,检察院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因部分事实不清”,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n 2011年1月7日,李启铭被望都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n 2011年1月26日,望都法院“公开审判”李启铭,将择期宣判。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椭圆形发表于 2011-1-28 13:46 不去知道不去了解多好我们改变不了什么
都想这样啊 但是以前影响大的案子还基本上会秉公办理 现在完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还举债赔偿~~
椭圆形发表于 2011-1-28 13:50 回复 牵牛花 的帖子我看都没看。。。
不可能啊 咱们当今的皇族 不就是靠这手起家的么 国内啥案子都查得不严 但是有一条 只要涉枪 就会被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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