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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儿2008发表于 2016-08-30 00:01 不肖耳她,冒看到前面都骂她。
呵呵,你没来我才觉得奇怪了,你们是一起的吧!
小小小喜碧发表于 2016-08-29 10:49 好尼玛恶心的女的。一个三星手机也要偷!!让她坐牢克
谢谢帮顶!
Echo117发表于 2016-08-29 11:11 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拿别人的东西,真是不要脸!
谢谢帮顶!相信正义的人还是很多的!
wz1989225发表于 2016-08-29 11:23 JC局人呢?可以查啊!住址啊,什么都有的
谢谢帮顶!
西瓜莓莓发表于 2016-08-29 11:51 不要担心、肯定找得到这个人
恩恩,谢谢,借你吉言!
豆维发表于 2016-08-29 12:19 这种人会吃大亏的
恩恩,谢谢亲的支持!
会说话的兔子发表于 2016-08-29 13:46 要是真信不义之财发不得的话,世上也不会那么多坏人了。不是自己的东西还去拿。该把小偷的手都剁下来,看他以后怎么拿别人东西。
恩恩,谢谢亲的支持,感谢!
小蓝莓发表于 2016-08-29 14:01 要是收银员多句嘴帮你阻拦一下就好了。这样顺手牵羊真可耻。我以前接伢放学捡到钱包里面有钱有手机,我还等着别个来拿。
恩恩,我跟你的想法一样,不过我还是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交还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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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1992发表于 2016-08-30 07:32 那些像神经病一样喷楼主的是认识拿走手机的吧。
我也觉得很莫名其妙,这几个人都是弄纹绣的,几个帐号都有着相互关联!之前同一时间跑过来喷人,我都没理会,也不知道她们之间的关联,昨天又在同一时间,这么巧合的出现,也是很奇怪!
daisy1992发表于 2016-08-30 07:48 CA33那个帖子发的内容是我之前找过的一个纹绣师朋友圈发的。 不知道是小号还是什么
应该是的,有二个帐号都是同一天注册,都是相互关联的!
烟花三月三七发表于 2016-08-30 08:05 上湖北经视,看的人多好找一些
谢谢亲!
z3672624发表于 2016-08-30 05:50 偷窃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意图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管领、支配、处分等),且有认知其为他人财产的能力,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偷窃判定标准应该是是否认知其为他人财产 ...
“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赞同!
本帖Z后由 淘淘小猪 于 2016-8-30 08:41 编辑
。喵滴个咪发表于 2016-08-30 08:59 不晓得争论顺走和捡走有么意义,不管怎么样都不是她本人的东西,就算捡的,也是不当的利,以前新闻不是说过一个捡走10几万现金的人么,不归还就要坐牢。作为孩子妈妈我会教育孩子顺走捡走不交公都算偷算窃取不道德 ...
谢谢亲,希望多一些这样正能量!
佳麗baby发表于 2016-08-30 09:11 自己带大意了,如果真的找不回来,就只能给自己一个教训了~我被偷了两个苹果手机,没有报警,唉~
为什么不报警,这种事就不应该纵容!你的宽容只会让这些不劳而获的人更加猖獗!
楚宠儿发表于 2016-08-30 09:58 我今年五一出游,回来就发现屋里被盗了,报了警,也立案了,到现在也没得个结果
丢了些什么?小区没监控吗?
辣辣毛豆发表于 2016-08-30 09:40 这个帖子越来越好玩了,哈哈哈哈
那几个纹绣的莫名其妙跑进来,我都觉得好笑,没想到这帖子挺受她关注的!真是奇了怪了!
楚宠儿发表于 2016-08-30 10:18 老小区没得监控,不过楼道里有人装的私人监控,其实可以克查的,但我反映了,人家JC根本不理
只能说小偷小摸的人太可恶了!
红烧鱼发表于 2016-08-30 14:15 我只想提醒你,个人泄露别人隐私也是犯罪哦?就算是被泄露人是罪犯也不例外,况且现在还没定案。建议修改一下标题!
我希望是的,她可以来告我,这样不正好把她找出来吗?谢谢你机智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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