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号在武珞路妇幼前面天桥珞珈山路路口的银行门口有个电子眼的违停,罚200元不扣分,看了下首违警告的相关政策(小于等于200元,小于6分等等),都符合,但是在处理界面又显示“该车辆名下没有符合使用条件的违法”,不明白什么情况,有没有知道原因的朋友啊?看来只能老实交钱了。。。
本帖Z后由 taojie0826 于 2017-1-17 14:28 编辑
2017年1月1号在武珞路妇幼前面天桥珞珈山路路口的银行门口有个电子眼的违停,罚200元不扣分,看了下首违警告的相关政策(小于等于200元,小于6分等等),都符合,但是在处理界面又显示“该车辆名下没有符合使用条件的违法”,不明白什么情况,有没有知道原因的朋友啊?看来只能老实交钱了。。。
本帖Z后由 taojie0826 于 2017-1-17 14:28 编辑
6分和200元以上的违章不能用警告来办理
可能是含200元了
政策是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小于6分(不含6分),所以才觉得搞不懂
1.参与者为武汉市在籍驾驶员、机动车,电子JC录入单位属于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2.驾驶员本记分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无交通事故记录。同时驾驶员两个计分年度内不得有闯红灯、超速、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历史记录。3.机动车注册及变更登记需满十二个月。4.接受处理的该起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且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可适用警告处罚的相关条款,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计分小于6分(不含),简易程序处理的电子JC违法记录。
本帖Z后由 taojie0826 于 2017-1-17 14:31 编辑
5.已参加“首违警告”的驾驶员不影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减分”。已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减分”并使用减分资格的驾驶员则不能参加“首违警告”。6.驾驶员需完成实名认证,并且需验证所驾驶机动车在车管所登记的手机号码。7.驾驶员在一个计分年度内、机动车在一个自然年内Z多获取一次“首违警告”资格,不可重复使用。8.驾驶员需参加在线交通安全学习并考核合格,公安交管部门综合审核后,对其作出警告处罚决定。
本帖Z后由 taojie0826 于 2017-1-17 14:32 编辑
我的情况跟你一样。前几天被贴了个0分100的条子,网上写的9个条件我全都满足了。。但就是显示“该车辆名下没有符合使用条件的违法”。感觉完全是ZF在闹眼子。。宣传的厉害,能不能正常用都是另外一回事。。
你不是电子JC处理的,不符合条件
我的理解
HClO发表于 2017-01-17 16:45 你不是电子JC处理的,不符合条件我的理解
是电子眼拍摄的,不是现场违法,唉。。闹眼子啊
是不是你之前还有别的违法?
我跟你在同一个地方违章。不过我没去申请首违,懒
同样显示“该车辆名下没有符合使用条件的违法。 路过,用别人的也不能处理
同样显示“该车辆名下没有符合使用条件的违法“
但是我完全满足条件啊
建议打电话交管局咨询一下,完了再来普及一下
违章停车贴的单子也不能够处理吗?
至少要扣1分的电子眼违章才适用,只罚钱不扣分的违章不适用。违停不扣分,所以这个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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