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这样蛮好的
其实我觉得这样蛮好的
火贴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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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帖阿!
说个事情供大家参考,我一个朋友,结婚是男方买的房子,写的名字是男的和男的的妈妈的,一次付清(以前买的,估计也不会很贵),小富康也是男生家里的。结婚的时候女生买的装修加家电。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男生半年后心脏病突发去世了,结果婆婆叫媳妇把东西收拾好,媳妇很无奈,咨询了一下法律顾问,如果婆婆要她搬走的话,那么他只能分到房子的六分之一,而她结婚出的家电和装修的东西确是没法分的。车子婆婆也开走了。
所以我决定以后,房子,装修,家电,结婚,全部我老公出 ,如果Z后分手,我光人一个走……
莫骂我~~只是实话实说`~~就搞不明白~~谈起别么司`~`就讲什么男女平等`~`关键时候还是讲什么什么该男的做或男方出`~~呵呵`~`哎`~~我只能乐样想~~~惯例!冒得办法!男的就该买房子!
一般都是这样吧,女方家只买点电器+细软。
本帖Z后由 樱桃小豆子 于 2009-6-26 1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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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扎实些`~~要不分手列?我要是你老公`~~我离不起`~就不和你分手!!!
看能力了???我觉得女方家里条件好.也可以买啊?
这个不是规不规定的,看双方啦....
没听说,我们房子装修都是他出的列,我家包家用电器
好像没有硬性规定。。视情况而定吧~
在外头瞎晃`~`就是不离`~哈哈`~`要离可以`~拿点老汉磨损费来`~呵呵
难怪现在的男的,都想找富婆,该男人做的,就不要唧唧歪歪的找借口。
我也反感借钱结婚~ 我跟BF说了
我不要大房子 也不要豪华装修~ 没钱就办的简单点都可以
但千万不要找亲戚朋友借钱跟我结婚~
摆明是男方想占便宜列,装修以后又带不走,房子是他家的还是他家的。
不离更好啊,我不愿意离婚啊。我现在在酝酿办事,我老公基本达成协议,他付首付+装修+电器,然后结婚出6万,暂时我不用出钱,房子写我们2个人的名字。我的出发点就是结了就别离。
两个人共同买房,然后还贷,谁也不牵扯
没有规定 只是自古以来的“习惯”
都不容易 2个人想在一起 就不要太计较
婚姻都死在房子上了。。。
爱情都埋葬在银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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