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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我是弱者赔我,交警:你是全责不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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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欧阳万春)昨日,郭女士登门感谢交警:一份调解书让人看到了对法律法规的坚守。

2日下午,郭女士开着自己的白色宝马沿着武珞路的辅道行驶,准备排队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前面的车突然停了下来,郭女士也跟着踩了一脚刹车,突然砰的一声,车身被撞的晃了一下。她连忙下车查看,原来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了。

追尾宝马电动车司机姓史,当时他在辅道的两股车道之间骑行,郭女士刹车时,他的电动车把撞上了宝马的右车尾灯上,他的左手小指被夹在车把和宝马车身之间,当时就肿了起来。

女士拍了照片后要报警,要求史先生留在现场一起等交警来定责,但史先生说,我的手受伤了,要去看病!留下一个手机号后,就骑着车走了,郭女士留在现场报了警后,又开着车去了洪山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

处理这起事故的是洪山交警余军,他调取了事故现场的视频,又去现场走访了多位商铺的目击者后认为:电动车司机全责

余军说,事故发生的现场是机动车道内,而在并列的人行道上有非机动车专用道,因此电动车属窜道行使。调取现场的监控视频可看出,郭女士当时在跟车排队,车速不快,刹车属于正常操作,史先生追尾主要是跟车距离太近,躲避不及。两方面来看,电动车在这次事故中理应负全责

3日,史先生的家人找到洪山交通大队事故中队,要求赔偿史先生医疗费。原来,史先生到医院拍了张片子,左手小指头骨折,治疗费用预计要数万元。史先生的家人以电动车是交通方式上的弱者为由提出:郭女士承担史先生的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余军拿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向史先生家人讲解,并用事故现场的视频、目击者的笔录等证据:史先生违规窜道行驶并追尾碰撞郭女士宝马轿车,应该负全责

经过两天调解,史先生表示愿意自行承担一切损失,要求撤案,在民警的见证下,签下调解同意书。郭女士欣然接受调解,同意不再追讨史先生追尾造成的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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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陶她爹 初中三年级

全责宝马也要赔10%的吧

天堂魔鬼 分区版主

不是弱者 是弱智

耶稣的晚宴 大学二年级

我是弱者我有理

如风起 小学六年级

重点是宝马车,交警大爷自然认真办了。

战恨 博士二年级

我是电瓶车我就是王者~

你们开车的不过都是青铜而已~

我爱欧米伽 硕士一年级

难得有个这样的案例,但普遍情况下都是开车的倒霉

kiterunners 硕士三年级

为嘛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啊?!不相信骑车人当场受伤竟会先行离去,不相信JC在没有重大伤亡的情况下仅凭车主单方报案,就又是调取视频,又是现场走访。而结局就更像是和谐社会里开出的一颗善果了。

最爱吃肉肉 初中三年级
kiterunners发表于 2017-05-10 08:50 为嘛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啊?!不相信骑车人当场受伤竟会先行离去,不相信JC在没有重大伤亡的情况下仅凭车主单方报案,就又是调取视频,又是现场走访。而结局就更像是和谐社会里开出的一颗善果了。

哈哈,简直把我感动了

灰色轨迹~ 高中二年级

.就算电动车全责,宝马也是自己修自己的

yzm6325 硕士三年级

电动车全责……为什么交警不判电动车赔……为什么不按交通法办……。宝马不要求赔是另一回事……法就是法……交警不是执法么……?????难道法律要罚的当事人不要求就可不罚……?????

遥望地球 硕士三年级

车主还是亏了。车子自己修。

proasd 大学三年级
yzm6325发表于 2017-5-10 09:08 电动车全责……为什么交警不判电动车赔……为什么不按交通法办……。宝马不要求赔是另一回事……法就是法… ...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学学吧。。。“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yzm6325 硕士三年级
proasd

学习了,那就是宝马要赔电动车至少10%的损失……。……。这法好……

本帖Z后由 yzm6325 于 2017-5-10 09:18 编辑

proasd 大学三年级
yzm6325发表于 2017-5-10 09:17 回复 proasd 的帖子学习了,那就是宝马要赔电动车至少10%的损失……。……。这法好……

这条历经数次修改,早期的对机动车更加不利,现在是赔偿Z高不超过10%,并不是说一定按照10%赔,也有赔5%或者不赔的。。道交法没有规定非机对机动车的赔偿,我觉得这块可以按照民法的一般规则来。。具体到本例,我觉得如果真的上了庭,有可能宝马要赔一点,然后非机也要赔一点,所以现在调解大家都不赔也是合理的

salalakyo 大学四年级

这个交警看似公正 其实也是个不要脸的 宝马一个尾灯也要几千 就这样不赔了?还给电动车开全责 这样保险也不赔 宝马车主就这样损失几千?中国的垃圾法律 呵呵

卷卷猪蹄蹄 超级意粉

不可能吧 哪有这么好的交警哈哈哈哈哈哈哈,我都不敢相信

ljl9670121 高中二年级

电动车全责,那电动车就应当赔偿宝马车的修理费用呀

wuhannetblue 大学二年级
天堂魔鬼

cysplendid 高中二年级
proasd

这里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应该既包括人员伤亡的费用,也包括机动车车损的费用,即这两项加起来的总和。电瓶车主负全责,所以应付90%以上的责任。电瓶车主医药费几万块,而追尾宝马造成的车损不用他出,基本和10%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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