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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光大永明嘉多保重大疾病保险请直接扫描以上二微码官网上购买:
涵盖110种重疾(分6组,赔付6次)及重疾豁免、40种轻症(赔付3次)及轻症豁免、25种中症(赔付2次)及中症豁免、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保障,可附加恶性肿瘤额外给付及恶性肿瘤豁免、投保人豁免!全方位天使般贴心守护!
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110种)
100%基本保额*6次
110种重疾,分6组可赔付6次,恶性肿瘤单独一组,等待期90天,赔付100%基本保额。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20%基本保额
前十个保单周年日且50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出险,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0%给付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轻症保险金(40种)
30%、35%、40%基本保额
40种轻症,等待期90天,不分组,不同轻症累计可以赔3次,每次赔付之间无间隔期,依次赔付30%、35%、40%基本保额。
中症保险金(25种)
50%基本保额*2次
25种中症,等待期90天,不分组,不同中症累计可以赔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每次赔付之间无间隔期。
身故保险金
100%基本保额
等待期90天,保险期间内身故,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周岁后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同时合同终止。
高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00%基本保额
等待期90天,保险期间内高度残疾或者被诊断为疾病终末期阶段,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周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同时合同终止。
重疾、中症、轻症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
等待期90天,确诊首次罹患重疾、中症或轻症疾病,将豁免主险合同确诊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恶性肿瘤保险金及豁免(可选)
已交保费/100%基本保额
等待期90天,每次恶性肿瘤间隔期为3年,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赔付已交保费;第2,3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承担恶性肿瘤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状态。
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可选)
豁免后期保险费
等待期90天,投保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任一重疾、中症、轻症、高残、终末期疾病或身故,豁免投保人后续应交纳的保险费。同时,如果投保人为重疾、高残或身故则赔付已交保费,附加合同终止。
光之翼·护佑天使
增值服务
提供重疾专属顾问、专家门诊预约、现场全程导医、快速住院安排、绿色通道等各项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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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金典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意外身故/伤残Z高30万,航空意外高达100万,公共交通Z高50万,公共交通保障可叠加。猝死可保,意外医疗Z高3万,不限社保。另含住院津贴(含ICU)、救护车费用。
保障责任
意外伤害
10万
保单生效后,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伤残,其中依照伤残等级按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保险期间内,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总计10万。被保人因溺水,自驾车超速导致的意外死亡及意外伤残,所有保额减半。且不承担因为高空作业导致的意外责任,高空定义为层高2米(含)以上。
航空意外伤害
30万
保单生效后,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伤残,其中依照伤残等级按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航空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总计30万,本项保障不可与“意外伤害”的保障额度叠加赔付。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额外)
10万
保单生效后,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详见公共交通工具定义),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伤残,其中依照伤残等级按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保险期间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总计10万。本项保障可与“意外伤害”的保障额度叠加赔付。
公共交通工具定义:
(1)汽车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汽车(仅限合法营运出租车、公交车)在车厢内由于该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而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2)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在车厢内由于该轨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3)轮船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由于该轮船发生交通事故而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猝死
2万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猝死的,保险公司给付猝死保险金2万。
猝死责任认定:指身体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死亡或24小时内死亡。
意外医疗(门诊+住院)
1万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其在公立二级或以上医院普通部接受治疗(住院或门诊),保险公司赔偿合理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00元/次,其余部分按90%比例赔付,不限社保用药。且被保险人每次意外门诊或意外急诊的医疗费用以2000元为限,整个保险期间内意外医疗费用以1万为限。
意外医疗就诊医院范围:限中国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其中联合、特需、国际部等特殊住院部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且北京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天津静海区、河北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兴隆县、馆陶县、辽宁铁岭以及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均不在赔付范围内。
意外住院津贴
50元/天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其在公立二级或以上医院普通部(需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就诊医院范围)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给付住院津贴:50元/天。每次免赔3天,单次住院津贴以90天为限,保险期间内累计以180天为限。
意外重症监护室住院津贴
100元/天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其在公立二级或以上医院普通部(需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就诊医院范围)接受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公司给付意外重症监护室住院津贴:100元/天。每次免赔3天,保险期间内累计以30天为限。
救护车费用
500元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救护车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期间内累计Z高赔付500元。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疗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其他费用。因疾病突发就医导致的救护车费用不在索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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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乐保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全、保额高,轻症、中症保额逐次递增,60岁前罹患重疾,赔付150%基本保额!身故计划灵活可选,另可附加恶性肿瘤保障,让你一生前行无忧!
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115种)60周岁后
100%基本保额
115种重疾,等待期90天后,60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出险,赔付100%基本保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115种)60周岁前
150%基本保额
115种重疾,等待期90天后,60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出险,赔付150%基本保额。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计划一/计划二
合同保险期间内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等待期9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18周岁后出险,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计划一)或累计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计划二)。保险合同终止。
中症保险金(25种)
50%/55%/60%基本保额
25种中症,等待期90天,不分组,不同中症累计可以赔3次,首次赔付50%基本保额,第二次赔付55%基本保额,第三次赔付60%基本保额,每次赔付之间无间隔期。
轻症保险金(40种)
30%/35%/40%基本保额
40种轻症,等待期90天,不分组,不同轻症累计可以赔3次,首次赔付30%基本保额,第二次赔付35%基本保额,第三次赔付40%基本保额,每次赔付之间无间隔期。
中症、轻症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续保费
等待期90天后,初次确诊中症或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将豁免本合同自疾病确诊日之后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可选)
100%基本保额
首次罹患恶性肿瘤之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间隔180天后罹患恶性肿瘤,赔付100%基本保额
首次罹患重大疾病为恶性肿瘤的,间隔3年后再次罹患恶性肿瘤,赔付100%基本保额。
等待期90天后,确诊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将豁免本合同自确诊之日后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绿色通道
增值服务
投保保额满30万,提供重疾专属顾问、专家门诊预约、现场全程导医、快速住院安排、绿色通道等各项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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