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产妇来说,谁都希望顺产,但现实的情况是,顺产已经不太可能,因为所有的医检结果已经说明顺产的条件并不具备。而此时,出于对产妇和胎儿的考量,医院建议剖腹产就是现有条件下Z佳的选择,但产妇的家属却并不认可这个客观的医检结果,而是主观地做出拒绝剖腹产的决定,但家属这样的一意孤行,到底是为了什么?
在民间的一些潜意识中,剖腹产,意味着的是一个“破”字,它对家庭的风水和气场带来的是一种“破败”之意,如果沾上了这种不吉之意,家庭就不会有好的光景。而顺产,则代表着一个“顺”字,在全家,这个字喻意的是事事顺利,事事大吉,事事完美,全家所有的人都会因为这个“顺”字,而得到心理上祈求“吉利”的满足。
因此,与其说是这位产妇在生孩子,不如说是这个家庭在借产妇之身,而给全家人生出“吉利”二字。而在这种心理意识情境中,这位产妇在其家属眼里,已经没有了完整的人格,她的尊严,已经荡然无存,她的生命,已被沦为一道满足他人祈求吉利的纸符,而此时,这位产妇自主提出的剖腹产要求,其家属又怎么能接受呢。
这位产妇因疼痛难忍,跳楼自杀身亡,一瞬间,两条生命殒身消逝,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本应是红事之喜,但现在却变成了白事之丧。显然,这位产妇是出于家属的一意孤行,并感到自身的无能为力,进而才产生了无以挽回的绝望之念。其绝望之念的根本在于,她的家属并没有将她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而是将所谓的“吉利”放在了致高无上的家庭祭台上,但对于她的生命权来说,却已然失去了应有的位置。
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不应当被任何他人意识所绑架。而从这件事上来看,显然这位产妇的生命权,已被冰冷生硬地绑架于其家属的意志上,她已没有了自己独立的意志力量,从而,这位产妇已经被实质性地剥夺了自己生命的意志,而在一个现代文明多维度开放的社会中,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吗?
在一个文明社会中,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也更应当得到Z大程度的主张和必须的尊重。而通过这个人间悲剧可以看出,在一些地方,女性的权利还只是写在纸上,而没有刻在人的心里头,甚至,在亲人的心里也缺失这样的人性刻度。因此,如何才能尊重女性的权利、尊重女性的意志、让女性回归到没有附缀条件的本体,这应当是全社会共同关注并深入思考的社会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