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底是写的谁的名字?当初合伙买房有书面协议吗?
房子到底是写的谁的名字?当初合伙买房有书面协议吗?
atpatp发表于 2018-05-14 10:23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这是针对楼主和他朋友,第三方无效。。也就是说只能找朋友赔钱
房子过户之后是不能撤回的,基本常识。你只能在售房款上想办法。
这个官司根本没法打,你能证明你当时不在场吗?
是啊,所以急啊。
可以连房屋交易中心一起告!但基本上对房管局没多大影响。以前有中介拿假身份证,真房产证(验业主证件时,复印后做了假房产证,真房产证中介留着了,还的假房产证给的业主),也是找人替代交易,房管局被告上法庭,但因为房管局当时没有100%判断身份证真假的能力(原来的老身份证,只能目视验证,房管局陈述的理由,他不是发证机关,无法判断身份证的真假。房产证是他们部门发,他们能判断,但房产证是真的。),但能通过房管局的举证,证明卖房时你不在!因为房管局肯定会提供全部交易资料到法庭,证明自己无过错!那时就可查手印和笔迹,以证明不是你本人交易,而是你朋友故意假冒。法院才有证据来对此事定性!在刻意欺诈侵占的事实无可辩驳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尽可能维护你的权力!那时才有可能按现值赔偿!否则,只能和稀泥!你现在要提供第一次拥有产权的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产证等能证明你确实拥有过此房产),才能把房屋交易中心拉到案件中!才能证明你朋友的欺诈,非法侵占!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我会考虑这些过程,并且找到Z合适自己权利的方向。非常感谢。
希望能有个满意的结果。
心煎啊。。。
把房子先追回来,再说
房子追回来,你朋友先赔偿无辜买家的钱,房子到手,你再跟你朋友把房子卖掉
这条路很难走通了,时间跨度太长了。我会试着找回房子。
善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产证你应该没名字吧?当初给钱他的时候给的现金还是银行转账?你这不是按照什么价赔的问题,搞不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至于友情什么的,人家摆明做笼子笼你的,你还想友不友情
我怎么觉得那个买家是个冤大头,躺枪,造孽!!!
花香自有蝴蝶来发表于 2018-5-21 23:40 善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的确是这样的。
非常信任的人
突然是这么个结局。
元芳你怎么看发表于 2018-5-21 23:55 产证你应该没名字吧?当初给钱他的时候给的现金还是银行转账?你这不是按照什么价赔的问题,搞不好一分钱都 ...
是的,友情应该己尽了。
这事闹出来,朋友是没得做了。
现在让他吐出百万的钱财,他肯定不愿意了。
必然有一波撕B。。。。
房子在房地局过户时不都是要房主本人签字照相吗?你人没去谁代替你签的字?这完全可以到房地局调档然后打官司买卖无效
非彤一般发表于 2018-5-23 14:37 房子在房地局过户时不都是要房主本人签字照相吗?你人没去谁代替你签的字?这完全可以到房地局调档然后打官 ...
谢谢关注,此事基本解决啦。
还是靠长辈出面解决的。
20加
非彤一般发表于 2018-05-23 14:37 房子在房地局过户时不都是要房主本人签字照相吗?你人没去谁代替你签的字?这完全可以到房地局调档然后打官司买卖无效
五年前是不需要照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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