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婚,我想结就结,想离就离!打扰了,小的再也不敢随便离婚呐

0回复 阅读 388

导个读:

国家民政部统计显示:中国离婚率十强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台北、香港、大连、杭州和哈尔滨。

其中,北上深广位居前四。厉害了厉害,不仅房价名列前茅,离婚率也不甘落后。

结婚、离婚、再婚在现在真的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了,

四十岁老王娶二十岁小陈

五十岁老李娶二十岁小陈

六十岁老张娶二十岁小陈

各位看客,你们懂的

有些物种无可改变的,永远喜欢二十岁的小陈,迷一样的香饽饽。

那么各位,我们今天来看一个不是香饽饽的狗血故事吧。

王老先生在老伴过世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爱跳广场舞的李阿姨

为了晚年有个伴陪着自己,不顾儿子的反对,毅然决然地爱上了广场阿姨,并且和她再婚了。

婚后,李阿姨搬进了王老先生和之前的老伴一起购买的房子里。

两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故事这才开始。

共同生活了几年后,王老先生残忍的丢下了广场阿姨,离开了人世。

并且,王老先生走的时候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走了就走了吧,广场阿姨只能孤单的在王老先生房子里度日如年。

可,故事并没到此结束。就在王老先生过世不久,王老先生的儿子便看不惯广场阿姨了,心想:

这是我爸妈一起买的房子,他们都走了,房子就是我的,你一个广场舞大妈凭什么霸占!

于是,他便把广场阿姨赶了出去。

王老先生的儿子眼里,虽然广场阿姨和父亲登记结婚了,但房子却是登记在父亲名下的婚前财产,应该由他继承,广场阿姨滚蛋!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女人是不会甘愿认输的,广场阿姨认为,房子只在王老先生名下,就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她作为合法妻子是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于是各位看官,我们迎来今天的讨论题目:黄昏恋伴侣能否继承老伴的婚前财产?

我请师父来为大家讲一讲。

此处应有掌声!

此处师父出场,话筒: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各位明白了吗?

王老先生前妻过世时,王老先生和他儿子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获得了遗产遗产就是房子

王老先生过世时,继承再一次发生,继续分遗产房子),广场阿姨自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分得王老先生的一部分房产。

唏嘘吗?

你爸和你妈辛苦一辈子买的房,假设在北京吧,好歹也就是个几百万豪宅。

Z后却要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妈一起分。

呜呼哀哉!

标签

展开全文
一键安装官方客户端
江城热点及时推送 阅读体验更流畅

值得推荐

首页 版块

和武汉妹子交朋友

了解武汉的窗口

在武汉结婚  买房  装修  旅游  购物

用得意生活app有优惠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