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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上诉,首先收集证据,待证据拿到手里就找律师或者自己去上诉
首先证明自己或者租户当时不在家,至于说亲戚朋友什么的在你家,那是原告要证明的事,记住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反证,也就是说原告不服就要证明当时有朋友亲戚在你家里,然后才是你再举证,这种连带责任的案件因为繁琐性,只要被告提出有力证据基本原告就会放弃,毕竟举证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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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jiaweity发表于 2018-09-17 21:19 回复 ddsl 的帖子明白人,目前就这个案例来说如果事发时是上班时间那么让租户去单位开证明当时确实在单位上班即可
你的逻辑思维能力真是超级差,笨得要命,我都替你着急。是证明当时家里没人高空抛物,不是证明租客当时正在上班,真是混淆概念。法官可不笨,要么你证明你家有人没抛物,要么证明你家没人。家里没人不等于证明住户在单位上班。
唯快不破发表于 2018-09-17 23:49 如果证明有用的话,武汉市现在摄像头多得很,可以看到什么时候出现在什么地方。那适合JC刑侦。不能百分百证明那就是你自己。正如你能证明你不在家,如何证明你不在天台不在1-n楼。在如人人证明,一家有几口 ...
你简直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当时不出庭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放弃了陈述与举证的权利,抓紧时间上诉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房子出租了的合同,租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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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空置的的毛坯房,都被人告了一起赔
hujiaweity发表于 2018-09-17 21:18 回复 说你行你就行 的帖子我说的很清楚了,我只需要证明事发时我家“没有任何东西丢出去”就行了,这就是所谓“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原告非要告我,那么他就需要举证我家丢东西出去了,这就是录像的目的,毕竟 ...
这种证据法院可以不予采信啊
就是大多数国人遇到此类案件都采取被动的应对措施才导致了此类案例判罚,遇到此类案件了积极应对,提供各种有利证据才是正理,就算Z后的判罚结果不如意也要积极抗辩,要不然这种案子只会形成一个固定的判罚模式
目前就这案子来说已经没法证明楼主家里没人高空抛物了,现在唯一能提供的证据就是当时家中无人,虽然是间接证据也比默认不去抗辩强
天台属于公共区域,那么是不是要连整个小区左右住户一起告?因为谁都可以进入天台,甚至包括当时身处武汉市的所有人都有可能,关键点是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就足够了,而且我印象中有过新闻报道这种高空抛物连带判罚的就是提供证据证明家中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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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很纠结,自证,提供证据积极抗辩,就算法院不采纳,也是一种尝试,如果都像你这样想,觉得摊上了就是运气不好,自认倒霉,那么连自证的机会都没有,而且会给以后相同的案例造成负面影响,路,是人走出来的,不是别人开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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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案件,我的意见就是积极抗辩,积极收集证据,据理力争,而不是消极应对自认倒霉,只要是合理的有效证据,相信法院会公正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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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周边监控,看能不能找出谁家丢的呀,找不到是要整栋楼一起赔呢。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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