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月3日房管局已经要求各企业按照不同户型提供样板间.当代满庭春是8月28日销售,可公示的样板间只有117平米一个户型,请问这个备案是如何通过房产局审批的?并且不符规定的情况下为何能拿到预售证?
2. 省市出台“全装”交付政策,出发点是通过开发商的批量采购、集中装修的模式,达到节能、环保,减少浪费的目的!这点如果属实我们广大业主也一定会支持!因直接给予业主的理解是不是应该是花更少的钱和精力得到更好的装修质量?如果不是,那么这个政策出台的意义?
3. 既然,ZF出台了“全装修”政策?那么是否出台了相应的定价评估机制?这个2000 、3000、 5000是以何种标准定义的?就这么草率的以房价定义装修价格,那么是否可认为,ZF为房企提供了通过装修溢价的漏洞?
4.之所以毛坯房屋主体,业主不担心安全、质量问题,是因有ZF部门监管、验收、发合格证。既然ZF出台了“全装政策”,那么是否有出台相应的技术规范性、监督和验收标准(这里包括质量和安全)?这个难道不是ZF部门应该做的吗?如果没有,普通业主如何验证其质量及安全性?不能就于ZF所说的业主自行比对样板间吧!这是不是太儿戏?太不专业了?出现安全事故及人体伤害(有很多是隐性的,如强弱电分布、有毒气体、装饰材料阻燃性能.....)谁负责?如果业主在没有任何质量和安全性保证的前提下,为何要被迫接受“全装修”?ZF单位是规则的制定者,难到不应该为所制定的法规漏洞负责吗?而不一味推责,让业主走司法程序。
5.2018年6月25日,七部委联合发(2018)58号文件,已经明确“不得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益(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价”。那么为何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上对民众公示的毛坯备案价格的情况下,开发商还是采用双合同?如果如房管局领导所说开发商有备案装修,那么备案为何不公示?不公示是否给暗箱操作预留空间?我们普通民众如何知晓?
6.“全装修”和“精装修”,是一样的,是那个说的?我们定义一个东西或词汇意义,无非就是确定是定律还是定理,定律是对客观事实的一种表达形式,通过大量具体的客观事实归纳而成的结论。定理是经过受逻辑限制的证明为真的叙述。那么很简单,辞海查询“全”和“精”的差别,网络查询大众对“全装修”和“精装修”的差别,我想不是某个人、某个单位说了算。
7.鉴于以上状况,这个捆绑的“全装修”合同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如果ZF部门认为合法,那么上面的问题ZF部门如何解决?
本帖Z后由 junly 于 2018-11-30 15:17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