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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房管局、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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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时间:2018-12-13 18:16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全装修商品住宅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销售管理工作,提升住宅整体品质,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我局在征求市城建委、市工商局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市房管局、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12月14日-12月20日),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者,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书面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正,联系电话:85482509,传真:85482280,邮箱:zfk2209@163.com。

附件:《市房管局、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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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soo 高中三年级

附件怎么打不开,谁能看到意见稿?

jxdz232601 大学三年级

根据意见稿,房企预售全装修商品住宅的,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交付标准样板房,向购房人明确展示交房标准。交付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交付标准和施工质量。

意见稿明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总价、毛坯总价和全装修总价,并列明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相关装修价格计价方式、装修方案、交付标准等由房企与购房人自行约定。

此外,房企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规定公示房屋销售总价、毛坯总价和全装修总价,公示楼栋、单元、户型、装修设计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公示采用装修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清单,不得出现类似“同等档次”的表述。意见稿还规定,房屋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应分别验收。

武汉市房管部门表示,此举为提升住宅整体品质,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三部门应对房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等单位把关不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dzmzy 大学四年级

维 权 的请继续!并没卵

hoosoo 高中三年级
jxdz232601

看到了,谢谢!

wangfei74 初中一年级

这文件没啥实质性的东西 啊

hoosoo 高中三年级
wangfei74发表于 2018-12-14 10:26 这文件没啥实质性的东西 啊

是的,写的很虚,感觉没规范具体的要求。

并非美女 大学三年级

没具体的东西

wangfei74 初中一年级
hoosoo

总结一句话:退精装款是不可能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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